珠海整治飄放活動物確保澳門回歸期間空中安全 中新社珠海十二月九日電 (楊潔 李丹丹)珠海市政府會同民航空中交通管制部門,近日聯(lián)手整治空中飄放活動物,并出臺了對空中飄放活動物的管理規(guī)定,以確保澳門回歸期間飛機的安全。 據(jù)有關部門透露,該規(guī)定要求任何機關團體、企事業(yè)單位和個人未經批準不得在珠海市上空飄放廣告宣傳氣球,及其它影響飛行安全的物體;凡飄飛帶有系留設施的廣告、宣傳氣球,飄飛單位必須申報,并對系留設施的安全可靠性負責;舉辦帶有動力設施或可控性的飛艇、動力傘等空中活動的,必須按航空飛行申報辦法,向民航管制部門申報,經批準后方能舉辦。 據(jù)悉,十月份以來,在珠海市上空尤其是在靠近澳門機場邊界線上曾兩次出現(xiàn)過一些大型的空飄廣告、宣傳氣球,甚至飛艇、動力傘活動。這些活動對澳門機場和珠海九洲機場的飛機安全起降、飛行構成了隱患,給民航空中交通管制工作造成被動,同時也嚴重違犯了《中華人民共和國民用航空法》關于機場凈空保護的有關規(guī)定。 (完) |
||
最近更新日期:1999年12月1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