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5日下午,備受關(guān)注的謝晉遺孀徐大雯告宋祖德、劉信達名譽侵權(quán)案在上海靜安區(qū)人民法院公開宣判。法院一審判決:被告在媒體公開發(fā)表致歉聲明,為謝晉恢復(fù)名譽;另需賠償原告精神損失費及各項費用近29萬元。被告方當(dāng)庭表示不服判決,宋祖德事后更大放厥詞,揚言不道歉不賠款。
謝晉遺孀徐大雯訴宋祖德、劉信達名譽侵權(quán)案25日下午進行一審宣判,法院判決宋、劉兩人立即停止對謝晉名譽的侵害,兩人連續(xù)10天在媒體上刊登公開賠禮道歉的聲明,賠償徐大雯經(jīng)濟損失和精神損害撫慰金近29萬元。
對于判決結(jié)果,宋祖德則表示不服,堅稱:不道歉,一分錢不賠,將會提起上訴。他在接受某報記者采訪時表示:“這個判決不公平,我要向中級人民法院提出上訴。”至于原因,宋祖德表示:“謝老太(徐大雯)的律師黑心,收了10萬元,這些不應(yīng)該由我們來承擔(dān)!彼提出另一理由,“謝老太現(xiàn)在好好的,有什么精神損失?我一分錢都不會給她,也不會道歉!
謝晉遺孀徐大雯聽聞宋祖德要上訴,則直言:“他要上訴,我更要上訴!他不服,我就要讓他服服帖帖地服罪!” (新快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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