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3日上午,杭州西湖區(qū)人民法院開庭審理阿穆隆涉嫌交通肇事案、寶勒德牧仁涉嫌窩藏案,吸引了大批記者旁聽。
浙江在線記者在現場看到,阿穆隆頭發(fā)凌亂面色憔悴,當公訴人描述事發(fā)情形時,他表情痛苦,似乎不堪回憶。
阿穆隆是中國天娛傳媒公司藝人。起訴書說,經依法審查查明,今年3月3日凌晨5時7分許,被告人阿穆隆飲酒后駕駛被告人寶勒德牧仁的浙A98L18號寶馬牌轎車,搭載寶勒德牧仁沿西湖區(qū)文一路由東向西行駛至古翠路口時,由于超速行駛且未注意前方動態(tài),致使車頭撞上騎杭207407號電動車由南往北通過路口的李榮珍,事故發(fā)生后,阿穆隆未下車施救,反而繼續(xù)駕駛,之后被告人寶勒德牧仁駕駛肇事車輛將被告人阿穆隆帶回到其位于余杭區(qū)竹海水韻蘆花洲的家中藏匿。
3月4日12時許,被告人寶勒德牧仁明知被告人阿穆隆要繼續(xù)逃匿,仍幫忙聯系了出租車,以兩百元的價格打車到機場逃回北京。
3月5日凌晨3時許,民警抓獲了寶勒德牧仁,并查獲了肇事車輛。而阿穆隆得知朋友被抓獲后,當晚從北京趕回杭州投案。
3月24日,被害人李榮珍因顱腦損傷后多臟器功能衰竭經醫(yī)院搶救無效后死亡,經現場勘查與調查,被告人阿穆隆負事故全部責任。
記者稍后帶來庭審情況詳細報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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