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秀雯夫婦十年來債務纏身 寓所被貼追債大字報
陳秀雯與林國雄當年是熒幕情侶而發(fā)展成夫婦。香港《明報》資料圖
香港藝員陳秀雯。中新社發(fā) 錢興強 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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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新網12月22日電 陳秀雯與林國雄20多年前拍攝“麗的”(亞視前身)劇集《驟雨中的陽光》而結下情緣,兩人婚后育有一子。林國雄出道至今只拍了幾套電視劇,有說要出家當僧人,之后與太太陳秀雯投資地產公司。夫妻近10年來一直被傳出債務纏身,更與合作伙伴因金錢糾紛而反目。
香港《明報》報道,1992年,陳秀雯與無線藝人潘芳芳,以及前亞視藝員方國珊在西貢合作開設地產公司,有傳雙方因錢銀反目。1998年2月,兩人遭銀行追討7萬9千多元(港幣,下同)信用卡欠款。同年7月更遭前“田宅行”地產公司合伙人藝人方國珊入稟,要求林國雄交出他有份的公司一半權益。同年8月,銀行入稟高院,要求收回西貢村屋業(yè)權。同年10月,有傳兩人因好心到福建興建佛教大學,卻遭內地僧人騙去千萬元。
1999年8月,藝人陳靖允因透過“田宅行”買的樓花遲遲未兌現(xiàn),一直未有樓收,向外力數(shù)陳秀雯欠債不還。2000年2月,陳秀雯與林國雄與兩名友人遭財務公司入稟高院,追討356萬元按揭擔保。2002年9月,前顧員入稟指兩人拖欠4個月薪金,以及日常開支共百多萬元。2008年12月,有傳因被追討一宗在2003年的百多萬元欠債,至今只還了10萬,兩人的寓所及亞視大埔廠房被貼“欠債還錢”大字報。
【編輯:程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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