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珊珊取代阿嬌代言纖體公司 簽約前先填性問卷
2008年03月27日 15:51 來源:中國新聞網(wǎng) 發(fā)表評論
香港藝人李珊珊 中新社發(fā) 湯彥俊 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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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新網(wǎng)3月27日電 鐘欣桐(阿嬌)因艷照事件導致清純形象破產(chǎn),廣告商陸續(xù)將她踢掉,最近擁有36D勁爆上圍的香港女星李珊珊,以百萬港元酬勞取代阿嬌成為纖體公司代言人。
但據(jù)《聯(lián)合早報》報道,要成為代言人原來有條件,纖體公司與李珊珊簽約前,曾要求她先填一份問卷,內(nèi)容更深入提到“有沒有做有效而持續(xù)的避孕方法”、“有沒有特別的性癖好”、“有沒有拍低過不雅或裸露的照片或錄像”等問題,合約內(nèi)更列明,如擔任代言人期間有何行差踏錯,逐項賠償金額高達半億港元。
知情人透露:“阿嬌這份合約本來今年中才約滿,但艷照一出,打亂了纖體公司的宣傳計劃,最糟是纖體公司本來訂好了廣告位,準備夏天纖體‘黃金時間’進行宣傳,阿嬌出局,惟有盡快找新的代言人!當時曾想過找官恩娜和江若琳,不過官恩娜和陸恭和又傳同居,江若琳和阿嬌路線又差不多,所以最終決定用李珊珊!
據(jù)知,纖體公司將業(yè)務擴展大陸市場,故香港區(qū)代言人身份日后也有好機成為大陸代言人。據(jù)纖體公司發(fā)言人表示,“珊珊給我的感覺很健康,加上她以前都有出任纖體代言人,重要效果都沒令人反感,男女也不討厭,這個特性很少人有!
【編輯:張哉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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