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晚,中國足協官方公布了對上輪中超聯賽遼寧隊在比賽中途離場的處罰決定:遼寧宏運足球俱樂部被罰款10萬元。對于處罰結果,遼足俱樂部表示非常遺憾,并強調教練組將隊員召集到場邊是安撫并沒有任何中斷比賽的想法。
“中斷比賽” 被罰10萬
足協在公布的處罰決定中稱,在上周六進行的中超聯賽上海申花與遼寧宏運的比賽進行到第85分鐘時,因對裁判員判罰不滿,遼寧宏運足球俱樂部隊主教練馬林招手并喊叫召集本隊隊員,此舉致使比賽中斷并造成不良影響。依據《中國足球協會紀律準則及處罰辦法》第六十六條第一款之規(guī)定,對遼寧宏運足球俱樂部罰款人民幣10萬元。足協還在處罰決定中表示,希望各俱樂部切實加強對運動員、官員的管理教育,凈化賽場風氣,杜絕比賽中混亂現象的發(fā)生,確保本年度聯賽順利有序進行。
記者隨后與遼寧宏運足球俱樂部取得了聯系,這一處罰決定得到了確認。其實,俱樂部于昨天上午就已經接到了處罰通知,不過球隊方面直到記者昨晚采訪時才獲悉這一消息。
俱樂部遺憾 球迷喊冤
對這樣一個處罰結果,遼寧宏運足球俱樂部一位高層在接受記者采訪時表示非常遺憾,他說:“就俱樂部來說,我覺得有些事情需要澄清一下。當時教練員之所以把隊員喊到場邊,是因為覺得當時在被判罰點球后,球員的情緒過于激動,不利于比賽,同時考慮到上海正在舉辦世博會,擔心出現一些意外影響不好。而且,教練組和裁判在場邊交流時,也一直在向主裁判強調,馬上會恢復比賽,沒有任何要中斷比賽的意思!边|足俱樂部同時表示,會繼續(xù)就此事與足協進行溝通說明。
俱樂部方面表示了克制,不過一位遼沈球迷領袖在談論此事時,明確表示了對這一處罰感到非常委屈:“這件事的始作俑者應該是那位明顯誤判的裁判吧?如果沒有那次誤判,怎么可能發(fā)生這樣的事情?作為遼寧隊的球迷,我現在最想知道的是,對于這位主裁,中國足協會做出怎樣的處罰?”
附:《中國足球協會紀律準則及處罰辦法》第六十六條 延誤比賽、棄賽
除不可抗拒的因素外,參賽球隊未按規(guī)定時間(指中國足協規(guī)定的開賽時間)或人數參加比賽的,視為延誤比賽;延誤比賽超過規(guī)定時間(指超過裁判員認定的計時開始時間5分鐘)的,視為棄賽;參賽球隊中斷比賽雖未超過規(guī)定時間(指超過裁判員認定的計時開始時間5分鐘),但造成不良影響的。上述情形可根據情節(jié)給予下列處罰:
(一)罰款;
(二)判對方本場比賽3∶0獲勝;
(三)扣除不少于3分的積分;
(四)禁止轉會;
(五)其他處罰!
前款各項處罰可以獨立或合并使用。
本報記者 高寒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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