孫悟空本事再大,也逃不過如來佛祖的掌心。陳濤再有能耐,能不能打上比賽也只能由金德俱樂部一家說了算。
據(jù)最新消息,23歲的陳濤因為與金德談不攏,新賽季“掛靴”的可能性越來越大。談不攏的原因:金德要求陳濤不僅公開道歉,還要接受“以后要想轉(zhuǎn)會只能去歐洲高水平的俱樂部”的條款。這完全解除了陳濤職業(yè)生涯的自主權(quán)。
很難說金德究竟是出于愛護陳濤的目的,想為他鋪設(shè)一條更為完美的康莊大道,還是要最大程度地榨取球員的“剩余價值”,獲得更多的轉(zhuǎn)會費。可以確定的是,陳濤早就堅定了從金德出走的決心,哪怕其目的地也不過是一家小俱樂部——河南建業(yè)。
好比一位姑娘家看上了一個家境貧寒的小伙子,但姑娘父母嫌貧愛富非要阻撓:要么嫁入豪門,要么一輩子老老實實地獨守閨房。不同的是,新時代新社會,姑娘小伙還有反抗的權(quán)利,還有求助法律援助的可能,而陳濤,只能做一條永不翻身的咸魚。
顯然,這是一條地地道道的“霸王條款”。金德俱樂部仗著自己的強勢地位,鉆中國足球轉(zhuǎn)會制度的漏洞,無限擴大自己的利益,而視球員的利益如無物。隨著消費者維權(quán)意識的增強,這種“只準州官放火,不準百姓點燈”的事情,已越來越被社會大眾所唾棄。好笑的是,金德俱樂部卻比誰都顯得底氣十足,是誰給了他們“勇氣”?
一方面是無知者無畏,另一方面,是作為行業(yè)管理者的中國足協(xié)不作為,甚至是爭端的始作俑者。放著世界足壇那么多先進經(jīng)驗不學(xué),非把自己的轉(zhuǎn)會制度設(shè)計成一個類似于買賣奴隸的勾當。與“陳濤事件”有著相同之處的是,前一段鬧得沸沸揚揚的“王圣轉(zhuǎn)會事件”,到昨天中超球員注冊截止日終于有了下文,綠城、實德及武漢隊內(nèi)部的合同材料里,都沒有他的名字,這意味著他極可能新賽季無球可踢。在抗爭“霸王條款”的道路上,王圣比陳濤先一步“犧牲”了。
實德說,王圣轉(zhuǎn)會完全符合程序。整個過程中,實德與武漢都沒有任何過錯。那錯的是誰?是王圣、陳濤這樣的倒霉蛋嗎?(小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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