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7日中午,臺灣高等法院駁回陳水扁對二度遭到羈押的抗告。高院認為陳水扁委任律師所提抗告沒有理由,因此予以駁回,全案就羈押部分不得再提抗告。圖為臺灣高等法院發(fā)言人溫耀源在記者會上宣布裁定結(jié)果并解釋裁定書。 中新社發(fā) 陳立宇 攝
中新網(wǎng)1月15日電 前臺灣地區(qū)領導人陳水扁的委任律師石宜琳14日下午到臺北地方法院遞狀,以全案卷宗過多來不及準備訴訟為由,向法官聲請延后準備程序庭開庭時間。但合議庭認為理由不充分,火速駁回后通知檢辯雙方下周一還是要開庭。
臺北地方法院合議庭預定于19日至21日連續(xù)三天,召開審理陳水扁等被控貪污、洗錢等四案準備程序庭。將傳訊包括陳水扁在內(nèi)的十名被告,對陳水扁妻子吳淑珍則預定農(nóng)歷年后再擇期傳訊!
石宜琳表示,他昨天到臺北看守所與陳水扁討論,認為四大案案情相當復雜,而“機要費案”部分還沒開放閱看卷證,只有竹科龍?zhí)顿彽乇装、南港展覽館案、洗錢案等三案得以閱卷。
石宜琳聲稱,四大案被告共有十多名,加上仍無法拿到完全卷證,雖然律師作為辯方已盡最大努力閱讀卷證,但全案卷證上百件,至今都還看不完,陳水扁因被收押,也無法看到完整卷證,而律師與被告每天討論時間被限制在30分鐘內(nèi),無法充分討論核對。且農(nóng)歷過年的連續(xù)假期律師也都無法與陳水扁討論。因此辯方認為,地院合議庭訂于19日至21日召開準備程序庭,辯方準備不及,因此要求變更開庭日期。石還申辯說,這并非采取拖延戰(zhàn)術(shù)。
他并表示,如果扁的委任律師在19日前沒收到臺北地方法院通知,就會于開庭當天以口頭方式當庭聲請延期。希望臺北地院能給予辯方一個月的時間。
不過據(jù)臺灣媒體最新報道,合議庭認為理由不充分,火速駁回后通知檢辯雙方下周一還是要開庭。此外,先前傳出扁可能要戴口罩出庭,用緘默來表達希望蔡守訓等三法官回避的主張,但經(jīng)過律師與陳水扁討論后,律師已不建議陳水扁行使緘默權(quán),以保護陳水扁的審判利益與辯護權(quán),此部分已獲陳水扁同意。
由于扁家四大弊案卷證數(shù)據(jù)太多,特偵組昨緊急調(diào)派一輛中型巴士,載運二十大箱扣押證物,分送臺北地檢署及法院,交由法官及檢察官準備下周開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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