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9日下午2時,臺北地方法院召開羈押庭,就是否收押陳水扁做出裁決。圖為29日下午1時54分許,陳水扁抵達臺北地方法院。入門后,面對媒體提問一語不發(fā),快速從電梯進入法庭。 中新社發(fā) 陳立宇 攝
中新網(wǎng)1月1日電 據(jù)臺灣TVBS電視臺報道,陳水扁家族涉及的4大弊案,原本臺北地方法院法官周占春已經排定,要在1月7日要開庭審理,只不過因為臺北地方法院決定以并案方式,將案子并給蔡守訓法官后,才會取消這個庭期;不過,如果依照周占春當時大約需要3周的就審期間推算,蔡守訓也很有可能會在農歷年前就首次開庭。
陳水扁二度羈押,就算律師不服提抗告,但法院已經著手準備進行審理:因為合議庭的3位法官已經分工閱卷,審判長蔡守訓主攻“國務機要費”,受命法官徐千惠專研龍?zhí)逗湍细鄱蟊装,至于復雜的洗錢,則是陪席法官吳定亞來負責。
報道說,由于一般案件首次就審期間,大約會定在開庭前的10到14天前通知被告,但陳水扁案牽涉4大案,就審期間會比較長;以周占春法官為例,12月13日移審后,開放律師閱卷,周占春就將首次庭期排在1月7日,給的是3周時間,只不過因為有并案考慮才緊急追回傳票取消庭期,如果以這個標準來看,接手的蔡守訓法官是在12月28日,陸續(xù)收到97宗卷證,推估也給3周的就審期間來看,1月18日起至農歷年前的這一周,相當有可能會是首度開庭時間。
只不過就算開了庭,以吳淑珍“國務機要費”案為例,總計開43次庭,吳淑珍請假17次,陳水扁還核定卷證為絕對機密迫使一度停審,使得2年多來,合議庭都還停留在準備程序,根本沒進到實質審理,因此,這次首度開庭后,4大案、14名被告,要到有個結果,勢必得等上好一陣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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