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wǎng)9月4日電 前臺灣“調(diào)查局長”葉盛茂日前公開坦承,將陳水扁家庭疑似洗錢的情資公文交給陳水扁,但陳水扁事后卻稱公文已找不到。臺北地檢署為厘清真相,明天上午將傳訊喚陳、葉兩人,追究可能另外衍生的隱匿公文、泄密等刑責,若兩人供述不一,檢方不排除安排兩人當庭對質(zhì)。
據(jù)“中央社”報道,對于葉盛茂指陳水扁說公文已找不到的說法,陳水扁昨天舉行記者會時辯稱“我沒有說過這樣的話”;陳水扁也否認看過海外資產(chǎn)公文,強調(diào)稱“我們只是看到一些情資報告,沒有看到什么公文不公文”。
臺北地檢署為查明是誰隱匿公文,并追究葉盛茂可能涉及的泄密刑責,已發(fā)出傳票,通知陳、葉兩人,于明天早上赴臺北地檢署應(yīng)訊。檢方將采隔離訊問,于九時左右先訊問葉盛茂,十一時左右再訊問陳水扁,將兩人于庭外陳述、不具證據(jù)力的談話制成筆錄,必要時還必須安排兩人對質(zhì)。
此前,葉盛茂坦承,曾兩度向陳水扁報告扁家庭疑似洗錢情資,一次是2006年12月5日英屬澤西島通報吳淑珍海外資產(chǎn)情資,另一次則是今年1月28日開曼群島通報的陳水扁兒媳黃睿靚在瑞士開戶的情資。葉盛茂說,今年1月的情資由“調(diào)查局”作成公文后,他于2月初將公文正本及附件親自交給陳水扁。
臺北地檢署起訴葉盛茂起訴書載明,“調(diào)查局”將黃睿靚開戶情資制成文號“調(diào)錢貳字第09700042370”、受文者為臺“最高檢察署”的公文,但檢方日前搜索葉盛茂住處,只搜出公文與附件復(fù)印件,找不到正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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