吳敦義控告謝長廷誹謗案續(xù):謝長廷接受檢方測謊
2008年08月06日 10:05 來源:中國新聞網(wǎng) 發(fā)表評論
中新網(wǎng)8月6日電 國民黨秘書長吳敦義控告前“行政院長”謝長廷涉嫌誹謗案,負(fù)責(zé)偵辦的高雄地檢署主任檢察官黃俊嘉5日傳喚謝長廷及證人陳春生、林宏明接受測謊,但僅謝長廷到庭,檢方未公開測謊結(jié)果。
據(jù)臺灣《聯(lián)合報》報道,1998年11月高雄市長選舉期間,前高雄市“議員”陳春生公布一卷有男女曖昧對話的錄音帶,影射吳敦義有緋聞。謝長廷勝選后,吳敦義先對陳春生提告,檢方查出錄音帶出于變造。陳春生后來指錄音帶由謝長廷提供,2006年12月吳敦義對謝長廷提告。
檢察官數(shù)度開庭,出庭作證的陳春生與前高雄市府參事林宏明均緊咬謝長廷,指錄音帶母帶是由謝長廷提供。謝長廷則指母帶是由林宏明提供,并要求檢方對陳春生、林宏明測謊。雙方就錄音帶母帶來源各執(zhí)一詞,檢方5日傳謝長廷、陳春生及林宏明測謊。
檢方表示,陳春生與林宏明原本同意接受測謊,后又具狀表示不愿意,因他們只是證人,檢察官尊重他們的決定,未強制要求。
檢方指出,謝長廷配合接受測謊,測謊內(nèi)容不便公開,至于測謊結(jié)果,要等到鑒定以后才會知道。
【編輯:吉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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