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wǎng)6月26日電 據(jù)臺媒報道,臺開內(nèi)線交易案二審今天宣判,陳水扁女婿趙建銘加重刑責(zé)被判七年有期徒刑,并罰款新臺幣三千萬元。其父趙玉柱同樣加重,被判九年六個月有期徒刑,罰款三千萬元。
另外,寬帶房訊總經(jīng)理游世一判刑七年兩個月,并罰款六千萬元;前臺開公司董事長蘇德建判刑七年六個月,并罰款三千萬元。
這是陳水扁家庭所涉弊案中首件完成二審的案件,全案仍可上訴。趙建銘的委任律師陳峰富原本“看好”今天的判決,未料二審不但未減輕,法院還以不法所得超過億元為由,加重四人刑責(zé)。
喧騰一時的臺開案因牽扯陳水扁家庭,撼動臺灣社會。去年五月十五日,檢方展開搜查約談,檢方當初共起訴趙玉柱、趙建銘父子等七名被告。
法院在十二月二十八日做出一審宣判,趙建銘被判六年,趙玉柱八年四個月,兩人各并處罰款三千萬元;蘇德建、游世一各四年三個月,游世一并處罰款六千萬元。且判決書多達兩百九十六頁,洋洋灑灑一共二十三萬字,并引用莊子胠篋篇,以古諷今,痛批趙家父子“權(quán)貴犯罪”,不知潔身自愛。
本案在接受二審時,有三名被告先后已判決定讞;包括耐斯集團子公司眾大傳播董事長陳鏡堯以及和盟流通總經(jīng)理洪敏森,其中陳鏡堯判刑一年十個月,緩刑五年,洪敏森判刑一年四個月,緩刑四年。另外,國票證前董事蔡清文也撤回上訴,維持一審?fù)叫虄赡、緩刑四年定讞?
根據(jù)檢方指控,趙建銘涉嫌去年兩度到三井日本料理,與當時臺開董事長蘇德建、寬帶房訊總經(jīng)理游世一、國票證董事蔡清文等餐宴,蘇透露諸多臺開利多內(nèi)線消息,趙建銘轉(zhuǎn)告父親趙玉柱用母親名義買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