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社臺北一月二十二日電 (記者陳立宇 曾嘉)在被臺灣“監(jiān)察院”彈劾的“檢察總長”陳聰明請辭獲準(zhǔn)后,馬英九二十二日核定由“最高檢察署”主任檢察官曾勇夫代理“檢察總長”一職。
馬英九二十日批準(zhǔn)提出辭呈的“檢察總長”陳聰明辭職。臺灣“法務(wù)部”二十一日提出代理“檢察總長”的三名建議人選,分別為“最高檢察署”主任檢察官曾勇夫、林偕得、朱楠。
曾勇夫畢業(yè)于臺灣大學(xué)法律系,曾任一審?fù)剖、檢察官、主任檢察官,二審檢察官、主任檢察官。金門、臺東、云林地方法院檢察署首席檢察官。云林、嘉義、臺南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長。臺灣“高等法院”檢察署主任檢察官。“法務(wù)部”主任秘書、臺北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長 。
“中央社”引述曾勇夫的話說,會(huì)請“高檢署”特偵組維持既有辦案進(jìn)度,至于特偵組檢察官是否歸建一事,日后再由新“檢察總長”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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