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4月12日電 據臺灣《聯合報》報道,陳水扁家族“海角七億”案臺灣高院訂六月宣判,扁子陳致中夫婦同意匯款回臺的相關文件上月底已送交瑞士,但陳致中對特偵組要求匯款的態(tài)度數變,讓檢方恐難接受法院判他緩刑,有意上訴。
另外,在瑞士威格林銀行新臺幣五點七億部分,陳致中并未一并簽署同意文件或在筆錄中承諾匯回,有關的“二次金改”案件法院也將開始審理,扁家會不會因法官的態(tài)度而改變,仍待觀察。
陳致中原本聲明,愿意瑞士查扣的“海角七億”,跟后來特偵組查到在威格林銀行的五點七億全都匯回臺灣。但陳致中與特偵組在就相關事宜討論、處理過程,卻又對這兩筆資金有不一樣的態(tài)度。
陳水扁日前在高院強調,扁家在瑞士的所有錢,包括威格林銀行的五點七億,都會歸公、做公益;但陳致中后來對于檢方起訴“二次金改”案部分不認罪,強調是合法政治獻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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