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wǎng)4月2日電 陳水扁涉嫌洗錢及貪污等案件,今天在高等法院進行言詞辯論庭,下午繼續(xù)傳喚扁家成員陳水扁、吳淑珍、陳致中夫婦。法庭上,審判長直接表示,若不將瑞士的錢匯回臺灣,陳水扁就沒有交保的可能。
據(jù)臺灣TVBS報道,6月11日扁案就要二審宣判,今天再度開庭時傳喚陳水扁、吳淑珍、陳致中、黃睿靚等4人。法庭上,審判長當著扁家4個人的面表示,要他們盡速將瑞士4個賬戶,將近7億新臺幣的錢匯回臺灣,否則月底(4月23日)陳水扁即將羈押期滿,屆時想要交保,重獲自由機率等于是零。
當律師鄭文龍當庭反駁時候,審判長則生氣回應說,“我的話已經(jīng)講得非常明白,要不要做就看你們怎么決定”。
對于扁案即將在6月11日宣判,陳致中今天也展現(xiàn)最大誠意,發(fā)函催請瑞士銀行盡速將錢匯回臺灣,希望可以爭取有利判決。陳致中律師表示,陳致中已經(jīng)實際付諸行動。
而吳淑珍今天則穿著高領(lǐng)毛衣,由看護推著輪椅進入法院,面對媒體詢問,吳淑珍表示并不知情,對于案情部分也不愿發(fā)表任何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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