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wǎng)5月12日電 據(jù)“中央社”報道,法院11日裁定延押陳水扁2個月,藍(lán)綠陣營對此結(jié)果看法各異。國民黨團書記長楊瓊瓔表示,陳水扁應(yīng)保重身體、面對司法,而民進黨黨團書記長高志鵬今天說,陳水扁的犯后態(tài)度絕非羈押與否考慮之一,不該為押而押。
楊瓊瓔表示,陳水扁延押是經(jīng)過司法單位合議庭決定延押,陳水扁卻提出“不接受”、“不配合”、“不答辯”、“不認(rèn)罪”的四不原則,是否已嚴(yán)重破壞司法獨立性?她呼吁陳水扁應(yīng)深思熟慮,并好好保重身體,面對司法,說清楚,講明白。
高志鵬則指出,看到臺北地方法院的延押裁定理由書,只有“欲押之罪,何患無辭”8個字能形容,合議庭是為押而押。這樣的延押裁定理由書等于是宣判陳水扁有罪的判決書,充分說明法官心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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