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月十一日,距臺灣第七屆“立委”選舉僅剩一天,選戰(zhàn)進入最后倒計時。圖為臺灣臺北市地方法院、地方檢察署上懸掛的鼓勵民眾檢舉賄選的條幅。 中新社發(fā) 陳立宇 攝
一月七日,距臺灣第七屆“立委”選舉投票日只有五天,選戰(zhàn)日趨激烈。臺灣檢方也加強抓賄選的街頭宣傳,圖為臺北火車站售票大廳內懸掛的檢舉抓到賄選可領獎金的巨幅廣告。 中新社發(fā) 陳立宇 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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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新網(wǎng)1月15日電 據(jù)“中央社”報道,首次實施的“單一選區(qū)兩票制”的“立委”選舉結束,由于“一對一”選舉,致使競爭異常激烈,選前各地賄聲賄影。依臺“警政署”14日統(tǒng)計,這次“立委”選戰(zhàn),全臺各警察單位共計查獲賄選案一百九十三件,移送二千六百九十三人。
除賬面上查賄數(shù)據(jù),另外“警政署”高階警官也表示,盡管選舉結束,但有情資顯示候選人先綁樁,待當選后再補“后禮”的賄選情形,這部分檢警也進一步偵辦。
依臺“警政署”匯整數(shù)據(jù),警方這次接獲賄選情資達七千零九十九件,其中最普遍賄選樣態(tài)就是“現(xiàn)金買票”,一共有一千八百一十件,另“餐會賄選”一千六百六十二件,“旅游賄選”一千四百九十八件,“禮品賄選”一千二百八十二件,另外“賭盤賄選”有九十五件。
臺“警政署長”侯友宜表示,除投入加強查賄,警方這次全力動員,采取多項強力查賄作為,包括對有高度賄選嫌疑的候選人及樁腳展開全面盯梢、投票日當天嚴查現(xiàn)金買票、以對比法清查賄選情資,選前約制賄選行為。
另外這次檢警調采重懲重賞的方式查賄,一旦被其他轄區(qū)查獲重大賄選,最嚴重的分局長要下臺負責,以致各地警察機關不敢大意,積極清查賄選情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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