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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新網1月10日電 據臺灣媒體報道,島內名嘴蔡玉真去年在民視“頭家來開講”節(jié)目,公開指馬英九在臺北市長任內的特別費有八百萬給了聯合報;聯合報認為所言不實提起自訴,臺北地方法院昨天依誹謗罪判處拘役二十天,減為十天,得易科罰金。
蔡玉真辯稱,她是根據聯合報內部系刊,記載聯合報二00五年取得“研考會”委托案八百萬元,爆料有憑有據;但法院調查,臺北市政府研考會當時并沒有委托聯合報,是“行政院研考會”和聯合報簽約,委托聯合報作“二00五年數字落差調查”,這筆八百萬元與臺北市政府毫無關系,更與馬英九的特別費無關。
蔡玉真當時在民視“頭家來開講”節(jié)目公開說:“我要跟大家說一個秘密,每天都要在這爆料,特別費里有查到一筆錢八百萬,馬英九做了什么呢?給了聯合報!”“黑金中心要結特別費案,有查到一筆錢和馬英九有關系,八百萬給聯合報!薄澳鞘遣皇且驗樽鰪V告或是一個怎么樣的關系喔”,“我覺得馬英九在買樁,買媒體的樁!
合議庭審理時,特別調閱馬英九特別費案余文的一審判決,判決書附表中詳列馬英九特別費領據的支付明細,沒有任一筆款項支付給聯合報。
合議庭指出,蔡玉真未經合理的查證,就恣意發(fā)表言論,毀損聯合報在社會上的評價地位,構成誹謗罪,但考慮蔡玉真事后在民眾日報刊登道歉啟事澄清,予以輕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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