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5月5日電 臺灣《中國時報》今日在頭版頭條報道,臺股連兩日大漲逾七百點,為持續(xù)火力,臺當局“金管會主委”陳沖祭出海外回流停放到OBU特別賬戶的資金,“營業(yè)稅、營所稅、印花稅”全免的稅賦大餐。據悉已獲“財政部”初步同意,“金管會”估計以稅賦為誘因,可吸引回流資金達五兆元新臺幣。
此外,為同步活絡股債市動能,“金管會”也建議,將修改《證券交易稅條例》,增訂島內企業(yè)買賣公司債、金融債可免千分之一的交易稅,以和今年底落日的《促進產業(yè)升級條例》接軌。
臺灣公司債、金融債每年交易量動輒六、七千億元,因“財政部”已初步同意“金管會”構想,在明年起就算促產條例落日,公司債、金融債的交易稅“不必復征”的共識下,臺灣債市交易動能可望持續(xù)活絡。
首先在股票市場部分,臺灣加權指數今年以來漲幅百分之三七八八,全球股市排名第三,僅次秘魯利馬指數與上海綜合指數,惟市場擔心臺股短線漲幅過大,難延續(xù)至五二○馬英九就職周年。
據悉,在陳沖指示下,“金管會”兩大吸引境外資金前進股債市的免稅措施,已獲“財政部”同意;首先在股市方面,陳沖的政策思維和前“主委”陳樹有很大不同,陳樹時代倡議主打免征“遺產、贈與及所得稅”,但陳沖有鑒遺贈稅率已降至百分之十,改用“營業(yè)稅、營所稅、印花稅”出擊。
陳沖指出,遺贈稅率大幅調降后,這項吸引外資回流的誘因已經變成牛肉干,必須思考其它牛肉;“金管會”除希望OBU特別專戶資金,可不必計入遺產總額課稅,另也希望透過讓銀行免稅、進而回饋客戶的想法,吸引境外資金回流。
現制下,銀行銷售商品或勞務,不論放款的利息收入,或是賣共同基金、結構債、保單等金融商品的手續(xù)費收入,必須同時被課三種稅:(1)百分之二的營業(yè)稅、(2)千分之四的印花稅、(3)百分之二十的營所稅。
陳沖說,如果OBU特別專戶的資金,可以上述三種稅都免征,如此理專服務境外客戶時,利潤空間變大,將有更大彈性可以回饋給客戶,對吸引五兆資金回流將有幫助。官員說,據“國際投資部位”最新統計,截至二OO七年底,臺灣民眾藏富海外金額含證券投資與其它投資約四一二四億美元,折合新臺幣近十五兆元,“金管會”根據海內外降稅經驗,認為回流金額可望超過五兆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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