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wǎng)10月15日電 臺法務(wù)部門為了倡導(dǎo)杜絕賄選特地做了標語,苗栗警方將布條掛在后龍鎮(zhèn)的大山火車站,上面寫著“買票是犯法賣票也有罪”,沒想到宣傳布條造成反效果,許多老人家看的霧煞煞,因為坐火車“買票”很正常,怎么變成犯法?
據(jù)臺灣東森新聞報道,大山火車站前面掛著醒目的紅布條上,面寫著“買票是犯法害的”,要搭火車的乘客看了不敢走進火車站,停在布條前面看了老半天。民眾:“買票是犯法賣票也有罪,要買不買不知道?”
有沒有搞錯?搭火車買票居然是犯法?賣票的也有罪?老人家看的一頭霧水,心想怎么有這么好的事?以后不要買票就可以搭火車嗎?
民眾:“小地方不用買票,不用賣票,很好啊,對鄉(xiāng)下人是一種很好的鼓勵!”民眾:“掛這個布條會引誘犯罪,干脆不要掛就好了。”
其實這是臺法務(wù)部門制作的反賄選標語,原本是要提醒民眾杜絕買票行為,只是標語掛在火車站造成反效果,這下誤會可大了。
大山火車站站長:“這是教育民眾買票是犯法的,跟火車票是沒有關(guān)系,它是沒有寫說買火車票是犯法,不是喔!”老人家誤會反賄選標語的用意,警方在掛布條前,應(yīng)該考慮地點適不適合,免得鬧笑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