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后駕車撞死人,司機撥打120和110后便從眾人視線中消失,次日才到交警隊接受調查。在這起案件中,司機算不算酒后肇事逃逸?至昨日,慘劇已發(fā)生3個月,肇事司機咋仍未被逮捕?
昨日,永川公檢部門就市民關注的這些問題進行解釋,強調司機構罪不捕不意味著不會被起訴。
酒駕撞死人 司機未批捕
今年5月19日下午,永川城區(qū)匯龍大道,“渝CE6666”寶馬轎車撞倒行人付波,付波經搶救無效死亡。肇事司機是20來歲的男青年王某。事發(fā)后,王某下車打了一通電話,從現(xiàn)場消失,隨后有跟王某熟悉的人趕來留在車旁。由此,坊間傳言王某父母在當?shù)刎斄π酆,屬“富二代”。永川區(qū)領導事后表態(tài),無論肇事者是誰,將依法嚴處。
目前,公安部已部署全國集中整治、嚴懲酒后駕駛違法行為。然而,出乎永川不少人意料的是:被當?shù)亟痪块T認定酒后駕車的肇事司機王某一直未被逮捕。據(jù)了解,市檢察院紀檢組獲悉此事后聲稱,將派專人往永川,對公安機關偵查移送到檢察院的案件、檢察院對此案的辦理情況,以及不予批捕的理由作全面調查。
肇事第二天 司機才露面
昨日,永川區(qū)交警支隊、永川區(qū)檢察院就此案進行了介紹。
來自交警支隊的消息表明,王某肇事后及時撥打了110和120,屬有自首情節(jié);王某離開現(xiàn)場是事實,警方在案發(fā)兩小時內便鎖定王某的信息。案發(fā)次日,王到交警支隊接受調查。警方提供給媒體的事故認定書上,有王某酒后駕車的信息。
據(jù)了解,酒后駕車分飲酒駕車和醉酒駕車,后者情節(jié)較前者惡劣。那么,王某在肇事次日才露面接受調查,警方認定他酒后駕車是否有說服力?既然肇事后兩小時,警方便掌握王某駕車及家庭住址等信息,為啥沒抓住戰(zhàn)機對王某作酒精測試?永川區(qū)檢察院的說法是:“可很負責地講”掌握了王某肇事前在酒樓喝的什么酒及喝了多少酒等。
雖然未批捕 并非不起訴
就市民關注對王某肇事不捕的原因,永川區(qū)檢察院介紹,迄今收集的證據(jù)表明,王某已涉嫌交通肇事罪,采取取保候審不會發(fā)生社會危害性,且能保證訴訟順利進行。另外,不捕也是依照寬嚴相濟的政策作出的。
檢方強調,目前,王某的人身自由仍依法受限,不存在“不起訴”的說法。相反,檢方會嚴格依法處理,并及時向社會公開結果。(首席記者 黃艷春 實習生 王元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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