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30日,在去往云南省麗江市玉水寨景區(qū)的路上,記者坐上了38路“小面的”。開車的和師傅喜滋滋地告訴記者,這周他剛剛帶了5位廣東客去拉市海某馬場騎馬,每位游客消費了300元,他從中拿到了1200元的回扣,“賺了一小筆!”
事實上,根據他車上的營運證,他的經營線路只能在麗江城內,而不能跑到大老遠的拉市海,如果嚴格追究起來,他的行為已經構成了非法營運。
“大家都這么做!”和師傅向記者介紹,在麗江,像他這樣有固定營運證,但平時游客多的時候就會離開自己的線路,帶游客去各大景點,誘導游客進行消費后再拿回扣的不在少數。而其他沒有任何行政許可從事經營活動的車輛的數量則更多,這些車輛遍布麗江古城周邊的大街小巷,與各大客棧、旅行社、黑導游等保持著緊密聯系,根據需要隨時出車將游客拉到各個景點。
和師傅的車是向別人租來的,每個月要交2500元給原車主,如果單跑規(guī)定的線路,他很難賺到錢,所以平時基本靠帶游客旅游購物謀利。
兩位來自江蘇的女游客對記者說,她們上了一輛非法營運的“小面的”,被忽悠說可以騎馬逃票上雪山,每人花費了500多元,卻只能到達雪山腳下的一個村子,連雪的影子也沒看到。
一位政府官員告訴記者,由于麗江旅游熱產生的商機,各種各樣的非法營運已經成為當地旅游市場的一個毒瘤,不僅經常有外地來的游客受到欺詐,而且還埋下各種各樣的安全隱患,甚至會成為群體性事件的導火索或者火藥桶。
以“禁批”維持“穩(wěn)定”引來后患
從記者調查的情況看,麗江的非法營運主要有兩種情況,一種是無政府許可的車輛從事旅游客運,也就是我們俗稱的“黑車”;還有一種是有正規(guī)合法經營手續(xù)但超范圍經營的車輛,這一種也被歸納到非法營運的范疇。
麗江是云南乃至全國最熱的旅游城市之一。由于旅游客車市場極不規(guī)范,最近幾年,各種各樣的非法營運活躍于麗江旅游市場。利益沖突之下,非法營運與合法營運之間矛盾尖銳對立。尤其是旅游淡季,對立便往往會轉化為沖突,并成為群體性事件的導火索。
一位長期從事麗江客運市場管理的官員告訴記者,由于一開始審批的營運車輛比較多,在前幾年麗江旅游市場還不是很發(fā)達的情況下出現了種種社會熱點難點問題,所以麗江在五六年前就停止了審批出租車、旅游車,以及在市區(qū)從事城區(qū)客運的38路和1路“小面的”,希望以“禁批”維持“穩(wěn)定”。但實際上,這種當初看來是最直接有效的手段,現在已經成為更嚴重的社會隱患。
“長期停止審批,不再增加新的營運車,導致作為社會公共資源的各種道路營運的經營權,成為少數人世襲的特權;而運政管理部門,已經成為保護這部分既得利益者的‘特殊保鏢’!”一位官員直言不諱地告訴記者,這其實已經成為地方政府難以明言的尷尬。
在麗江,由于多數營運車輛線路都已經停止審批,之前已經通過審批的車輛在達到從業(yè)年限之后,只要再去變更手續(xù),就可以繼續(xù)營運,哪怕車況已經非常糟糕;而其他條件更好、可以為客人提供優(yōu)質服務的競爭者,卻被“已經停止審批”的口頭告知,拒在市場門外。
一旦有外來競爭者意圖闖入這個市場,那么,這些合法的營運車輛就會空前團結,并采取集體上訪、罷運等方式,以手中的公共資源為條件,要挾政府屈從。
甚至在特殊條件下,例如油價上漲、旅游淡季、非法營運猖獗等情況出現,一旦營運車運營成本相對提高或者生意變淡時,這些運營者都會集體站出來向地方政府施壓,造成不穩(wěn)定的隱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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