沉浸在新婚喜悅中的李健怎么也沒有想到新婚才3天的“妻子”不辭而別,和他玩起了“躲貓貓”。人財兩空的李健只得將“新娘”王艷和“岳父”王書安告上法庭,要求返還彩禮并賠償損失共計4.3萬元。
“新郎”:“新婚妻子”玩起“躲貓貓”
李健說,去年11月3日,在王艷的舅舅張桂州的撮合下,他與王艷訂婚。李健給王艷家1.1萬元彩禮,還給王艷買了白金戒指。想早點抱孫子的李家催促他們早點完婚,王艷只是口頭上答應(yīng),但以種種借口推脫不領(lǐng)結(jié)婚證。12月28日,李健和王艷按照農(nóng)村的風(fēng)俗舉行了婚禮。但“新婚”之夜,王艷以身體不適為由拒絕同李健同房,李健也沒有勉強(qiáng)“妻子”,此后的兩天均是如此。第四天,王艷就不辭而別,李健多次找到王艷希望她回來,都被王艷以工作忙不能回去為由拒絕。
“新娘”:丟了工作不愿再和他一起生活
王艷則說,她之所以在“婚后”的第四天“出走”是因為老板要她上班,否則就要開除她。沒想到李健家不依不饒,多次到其工作單位以堵門等方式對她進(jìn)行威脅,嚴(yán)重影響了茶吧的生意,老板只得將她解雇。丟了工作的她覺得李健太小氣,不愿意再和他一起生活,并且已經(jīng)退還李健家1.5萬元彩禮。李健的行為完全是倒打一把,且給她造成了巨大的經(jīng)濟(jì)損失和精神痛苦,已經(jīng)將李健反訴到法院,要求李健賠償她各項損失1.5萬元。
舅舅出庭作證,外甥女愿意退錢
正當(dāng)雙方爭論不休時,王艷的舅舅張桂州突然出庭作證。張桂州說:“我是王艷的舅舅,也是王艷和李健的介紹人,他們之間的事我比較清楚。”
張桂州說:“結(jié)婚前后,李健家總共給王艷家1.38萬元,給王艷買白金戒指一個,價值2000元,我多次找到王艷勸她回心轉(zhuǎn)意,都被她拒絕了,我就勸她將彩禮還給李家,她說我多管閑事。”
王艷對于舅舅“倒戈”感覺很尷尬,她說:“舅舅作為證人到庭講述的內(nèi)容和事實相距甚遠(yuǎn)?梢酝ㄟ^調(diào)解解決她和李健之間的矛盾!
隨后,在法官的主持下,雙方達(dá)成調(diào)解協(xié)議:王艷將在今年12月31日前返還李健1.5萬元彩禮。(魯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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