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覺得自己還是蠻幸運的,如果像佘祥林那樣,關(guān)了十多年以后再判無罪,那就更慘了!苯,拿到了近15萬元的國家賠償?shù)膹B門同安區(qū)農(nóng)民小葉說。
小葉說,他只是買了一輛贓車,由于原車主遇害身亡,司法機關(guān)就把他當成搶劫殺人犯。在被關(guān)押的5年期間,他兩次被判死緩。在得以洗冤之后,為拿到國家賠償,他又等了4年多時間。
買了輛贓車卷進命案
1996年10月6日,載客的摩托車司機許某被人勒死在福建南安市大盈糖廠內(nèi),他的本田100C摩托車不知去向。
小葉被抓是在1999年,那年他26歲,在建筑工地做涂料工人,每天能掙三四十元錢。在工地上,他低價買了一輛黑車,就是那輛本田100C摩托車。1999年,廈門同安警方在查贓車行動中,發(fā)現(xiàn)小葉駕駛的摩托車動力號與南安警方通報的許某失蹤車輛一致。隨后,小葉被移送南安警方。
案發(fā)后,小葉一直沒能找到賣黑車給他的那位工友,因此他成為該案的唯一嫌疑人。但按小葉的說法,自己只是買了一輛贓車罷了,與殺人案沒有絲毫關(guān)聯(lián)。小葉說:“我很后悔,貪便宜花1000多元買了這輛摩托車,最終給自己引來了一場長達五年的災難!
兩次判死緩兩次上訴
剛被抓的小葉以為自己的罪名是買黑車,等到被關(guān)四五個月以后,才首次被檢察院的人告知他涉嫌搶劫殺人,他嚇了一跳。
1999年8月30日,該案第一次開庭。小葉的辯護律師在庭審中指出警方和檢察院的證據(jù)都有問題。但2001年,泉州市中級人民法院一審判決認定,小葉犯搶劫罪,判處死刑,緩期兩年執(zhí)行。
一審判決后,小葉不服,向福建省高院提出上訴,省高院裁定發(fā)回重審。但泉州中院第二次審理判決,還是判處他死緩。小葉再次上訴。2003年,省高院裁定再次發(fā)回重審,并明確指出原判決主要證據(jù)存在嚴重缺陷,主要物證不全,證據(jù)間相互矛盾。
2003年12月,泉州市檢察院主動向法院撤回起訴,隨后泉州中院裁定準許撤回對小葉的起訴。2004年,小葉被釋放回家。
要國家賠償要了四年
小葉獲釋后,向泉州市中級法院和檢察院提起國家賠償申請,但被拒絕。泉州市中級法院和檢察院于2006年作出的決定認為,“撤回起訴”不同于“不起訴”,由于小葉沒有提供南安市警方作出的“撤銷案件決定”,意味著該案是否終結(jié)沒有結(jié)論,因此不應該賠償。
對此,小葉提供了南安市看守所的釋放證明。福建省高院賠償委員會認為,既然公安機關(guān)和檢察院已經(jīng)撤回案件,并撤銷了該案,而且小葉已經(jīng)被釋放,對小葉的逮捕就是屬于對沒有犯罪事實的人錯誤逮捕。因此,小葉有獲得國家賠償?shù)臋?quán)利。2007年8月23日,省高院決定,泉州市中院和泉州市檢察院各賠償74917元給小葉。
近日,小葉終于拿到了近15萬元的國家賠償,這距離他無罪獲釋,又過去了4年。《海峽導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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