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歲兒童丟失13年 內(nèi)蒙古警方千里助力中秋團圓
中新網(wǎng)通遼9月21日電 題:廣東3歲兒童丟失13年 內(nèi)蒙古警方3000公里助力中秋團圓
中新網(wǎng)記者 張林虎
“13年了,今天終于找到了兒子,特別激動、特別開心,特別感謝內(nèi)蒙古的公安民警,謝謝你們讓我們一家人在這個中秋能夠團圓?!?1日,廣東省汕頭市的阮某華拉著內(nèi)蒙古自治區(qū)通遼市公安局民警的手不停致謝。
公安部“團圓”行動開展以來,通遼市開發(fā)區(qū)警方跨越3000余公里,奔赴多個省市,在2021年中秋節(jié)當日,幫助阮某華一家團圓。
2008年6月的一天,阮某華在廣東省汕頭市一汽車站內(nèi),被不明人員打暈,醒來后發(fā)現(xiàn)3歲的兒子李某漢不見了。
驚慌失措的阮某華立即報了警。當天,公安民警及阮某華一家?guī)缀跽冶榱苏麄€汕頭,卻始終沒有找到李某漢。
13年來,阮某華一家人一直四處尋找、多方打聽李某漢的下落,但一直沒有任何進展。
2021年7月13日,通遼市公安局刑事技術支隊民警李志宏在工作中獲取到李某漢被拐案件的線索,并通過大量信息的比對發(fā)現(xiàn),廣西籍兒童梁某強相關特征與李某漢相似度極高,隨即將線索移交至通遼市開發(fā)區(qū)公安分局進行核查。
接到線索后,通遼市開發(fā)區(qū)公安局成立了工作組,趕赴3000公里外的廣西玉林展開調(diào)查。工作組首先對梁某強的血樣進行了采集,并圍繞其戶籍信息及出生證明等疑點展開走訪。
7月17日,工作組奔赴廣東汕頭,對李某漢家庭情況展開調(diào)查,同時采集了阮某華的血樣。
經(jīng)過司法鑒定中心的三次比對,最終確認了阮某華與梁某強(李某漢)存在親緣關系。
為了讓阮某華一家早日見到丟失的兒子,工作組多次與汕頭、玉林的公安、民政等部門溝通聯(lián)系、商榷相關事宜。
9月20日,經(jīng)過多次反復溝通,在三地警方的共同努力下,工作組與汕頭警方共同帶領阮某華一家前往玉林,一家人帶著13年的思念開啟了千里認親路。
9月21日,對阮某華一家來說,這一天有些“特殊”,這一天不僅是中秋節(jié),更是與孩子團圓的日子。
“是我的兒子,沒錯,是他?!崩钅碀h剛走進會議室,沒等民警介紹,他們趕忙走到李某漢身邊,看到失蹤13年的兒子平安健康,一家人懸著的心放了下來。
阮某華撥開李某漢的頭發(fā)。“頭頂?shù)膬蓚€頭發(fā)漩兒,這是小時候他跟別的孩子都不一樣的地方?!贝藭r,阮某華再也控制不住自己的情感,抱著兒子嚎啕大哭。
“你們看,這是他小時候的照片,長得多像?!崩钅碀h的大姐拿著手機中的照片對在場的民警激動地說。
面對抱住自己不斷哭泣的“陌生媽媽”,李某漢也數(shù)次濕了眼眶,拉住媽媽的手久久不愿松開。
隨后,一行人來到李某漢的養(yǎng)父母家,面對遠道而來的孩子的家人,養(yǎng)父母一家表現(xiàn)出了極大的寬容和熱情,詳細講述了孩子的成長歷程。
“13年前,也是中秋節(jié),我把孩子領回了家。”梁某彬說。
2008年的中秋節(jié),梁某彬和妻子在玉林市任東鎮(zhèn)國道的紅綠燈路口,遇到兩個越南人。
“他們聲稱要回越南,孩子沒辦法養(yǎng),希望好心人能收養(yǎng)?!绷耗潮蚍驄D看到兩個人很窮,孩子也很可憐,就給了兩人點路費,把孩子領回了家。
“當時孩子剛會走路,身高不到半米,到家里后一直不說話,后來才慢慢融入這個家庭。”梁某彬說,這些年來,夫婦倆對孩子視如己出,撫養(yǎng)他長大,現(xiàn)在李某漢就讀于廣西一所大學,成績優(yōu)秀。
梁某彬坦言,如果不是這場認親,他永遠不知道那兩個越南人不是孩子的親生父母。
“以后孩子想去哪,跟誰過,都讓他自己決定。我們也老了,只要孩子幸福就好。”梁某彬夫婦與阮某華夫婦如是交流著孩子的未來。(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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