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家子弟駕駛紅色寶馬飛車撞死人后逃逸,之后又將車改頭換面。這樁曾引起轟動的寶馬肇事逃逸案在肇事的富家子張建一審被判處有期徒刑3年6個月后,又有新進展。今天上午記者獲悉,因幫助張建毀滅證據(jù),張建的表哥蘇濱因幫助毀滅證據(jù)罪被朝陽法院判處有期徒刑6個月。
2005年11月10日晚10時許,張建駕駛著紅色寶馬車,由西向東行駛至朝陽區(qū)朝陽北路黃渠村人行橫道處,將騎摩托車橫過馬路的25歲的孫某撞倒后,駕車逃離現(xiàn)場。孫某因顱腦損傷,經(jīng)搶救無效于次日死亡。后經(jīng)道路交通事故責任認定,張建負事故的全部責任。2006年1月17日,張建被查獲歸案。當民警在廣東佛山一處無人看管的停車場內找到肇事車時,車身已由紅色變成了白色,并用滬A打頭的車牌偽裝起來。
記者了解到,此案的被告人蘇濱與張建是姨表親,也居住在北京。就在張建出事之后,包括蘇濱在內的張建的家人曾勸他投案自首。但看到眾多媒體上對孫某已死警方征集破案線索的報道后,張建害怕了。于是他讓表哥蘇濱幫忙將車處理掉。2005年11月11日,蘇濱以車追尾為名,托熟人將這輛寶馬車送到北京海淀區(qū)的一家修理廠修理。之后他們將車藏往天津。2005年11月中旬,蘇濱帶張建將車開往廣東省佛山市的一個汽車修理廠,將車身顏色改成了白色,并修改了車架號及發(fā)動機號。
就在警方取證初期,蘇濱還為張建說假話遮掩。但就在張建落網(wǎng),警方準備抓他時,蘇濱躲到了廣州。2006年11月13日,蘇濱在廣州增城市一酒店被抓獲歸案。朝陽法院審理后認為,蘇濱幫助當事人毀滅證據(jù),情節(jié)嚴重,已構成幫助毀滅證據(jù)罪。宣判后,蘇濱表示不上訴。
另外記者了解到,當警方查到張建家時,除了蘇濱之外,張建的父母等親屬也曾騙警方稱車早就被賣了,但當發(fā)現(xiàn)事情越鬧越大時,他們則主動到公安機關說明了情況。
案發(fā)后,張建的家屬先后賠償了死者家屬35萬元,同時張建承諾將死者的弟弟培養(yǎng)成才,因此取得了死者家屬的諒解。去年6月,由于開庭時死者的父親親自到庭替張建求情,26歲的肇事司機張建一審被朝陽法院判處有期徒刑3年零6個月。(張蕾通 吳小軍 石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