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為結構調整的重要手段之一,稅收制度的改革日益成為各界關心的話題。記者近日從權威渠道獲悉,為加大經濟結構調整力度,提高經濟發(fā)展質量和效益,主管部門正在醞釀一系列稅制改革,其中就包括加快推進資源稅改革。
一位接近國家稅務總局的權威人士向記者透露,資源稅改革很可能在明年推出,主要方向是擴大資源稅的征收范圍,提高稅率,征收方式則由目前的從量計征改為從價計征。
“改革資源稅,首先就要擴大征收范圍,把更多的資源性產品列入其中。”上述權威人士指出,目前,我國資源稅的征稅范圍主要包括石油、煤炭、天然氣、金屬類礦產、非金屬類礦產以及鹽,范圍過于狹窄,遠遠沒有達到節(jié)約資源、保護環(huán)境的目的。該人士還認為,將水列入資源稅征收范圍之內是當務之急。
對于已經列入資源稅征收范圍的煤炭、石油、天然氣的征稅方式如何改進的問題,該人士指出,目前稅務部門的思路是要由從量計征改為從價計征。至于從價計征的稅率可能定為多少,該人士沒有透露,但此前業(yè)界普遍猜測,調整后的資源稅稅率很有可能定在3%左右。
專家指出,現行的從量計征方式問題越來越凸顯。從量計征不能體現資源價格的漲跌,國家稅收也不會隨著資源價格的漲跌而增減。征收資源稅的初衷更是難以體現,上述權威人士指出,“從量計征,企業(yè)的稅負較小,難以形成節(jié)約資源的意識!
如果實行從價計征,資源消耗大戶的稅負將大大增加。業(yè)內人士分析,以原油為例,現在實行的是從量計征,稅率為8-30元/噸,但如果按80美元/桶的價格、3%稅率從價計征,我國的原油資源稅稅額將是“從量計征”時的5倍左右。
今年以來,我國推進資源稅改革的進程明顯有所加快。今年5月下旬,發(fā)改委公布《關于2009年深化經濟體制改革工作的意見》,提出要“研究制訂并擇機出臺資源稅改革方案”。財政部財科所所長賈康也曾在多個場合呼吁進行資源稅改革,上調資源稅稅負。(記者張牡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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