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lián)合國人權委員會
聯(lián)合國人權委員會是聯(lián)合國經社理事會8個職司委員會之一,1946年2月成立,是聯(lián)合國處理人權問題的主要機構。其成員國由經社理事會按地區(qū)分配原則選舉產生。人權委員會初建時只有18個成員國,1979年擴大為43國。1992年第48屆會議起,成員國增至53個(亞洲12國、非洲15國、拉美和加勒比地區(qū)11國、東歐5國、西歐和其他地區(qū)10國),任期三年。
人權委員會的職責有:根據聯(lián)合國憲章有關宗旨和原則,在人權領域進行專題研究、提出建議和起草國際人權文書并提交聯(lián)合國大會通過;就世界上任何國家的人權問題進行公開或秘密的審議,其中包括調查有關侵犯人權的指控,處理有關侵犯人權的來文,就有關國家的人權局勢發(fā)表意見并通過決議。長期以來,該委員會將由于種族隔離、種族主義、殖民主義、外國統(tǒng)治、侵略與占領造成的大規(guī)模侵犯人權的問題作為其優(yōu)先審議的重點,如南部非洲問題、巴勒斯坦民族自決權遭受侵犯問題等。
人權委員會每年春季在日內瓦舉行為期六周的全體會議。除53個成員國外,聯(lián)合國其他成員國、非成員國、各專門機構、區(qū)域組織和為聯(lián)合國所承認的民族解放運動以及在經社理事會具有咨商地位的非政府組織可派團以觀察員身份與會。
背景資料:歷次反華議案挫敗錄
中國15日在日內瓦舉行的聯(lián)合國第60屆人權會議上再次挫敗了美國提出的關于審議中國人權紀錄的企圖,聯(lián)合國人權委員會(人權會)成員投票通過了中國提出的對美國議案“不采取行動”的動議。這是中國第11次挫敗美國等西方少數國家在聯(lián)合國人權委員會會議上借人權問題干涉中國內政的圖謀。
1990年3月6日,人權會第46屆會議以17票贊成,15票反對,11票棄權通過一項動議,否決了美國等國提出的“中國局勢”議案。
1992年3月4日,人權會第48屆會議以27票贊成,15票反對,11票棄權通過了巴基斯坦代表提出的動議,決定對少數國家提出的所謂“中國-西藏局勢”議案不予表決。
1993年3月10日,人權會第49屆會議以22票贊成,17票反對,12票棄權的表決結果,決定對美國等國提出的所謂“中國人權狀況”議案不采取行動。
1994年3月9日,人權會第50屆會議以20票贊成,16票反對,17票棄權通過中國提出的一項動議,決定對部分西方國家提出的所謂“中國人權狀況”議案不采取行動。
1995年3月8日,人權會第51屆會議以21票反對,20票贊成,12票棄權的表決結果,否決了由美國和歐盟提出的所謂“中國人權狀況”議案。
1996年4月23日,人權會第52屆會議以27票贊成,20票反對,6票棄權的表決結果通過了中國提出的“不采取行動”動議,決定對一些西方國家提出的所謂“中國人權狀況”的議案不予審議和表決。
1997年4月15日,人權會第53屆會議以27票贊成,17票反對,9票棄權的表決結果通過中國提出的“不采取行動”動議,決定對美國、丹麥等一些西方國家提出的所謂“中國人權狀況”議案不予審議和表決。
1999年4月23日,人權會第55屆會議以22票贊成,17票反對,14票棄權通過了中國提出的“不采取行動”的動議,使美國提出的所謂“中國人權狀況”議案未付諸表決。
2000年4月18日,人權會第56屆會議以22票贊成,18票反對,12票棄權通過了中國提出的“不采取行動”動議,決定對美國提出的所謂“中國人權狀況”議案不予審議和表決。
2001年4月18日,人權會第57屆會議以23票贊成,17票反對,12票棄權通過了中國提出的“不采取行動”動議,決定對美國提出的所謂“中國人權狀況”提案不予審議和表決。(據新華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