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2月17日電 《上海證券報》今日載文指出,昨日歷劫重生的《京都議定書》終于生效,成為聯(lián)合國認可的國際法。究其根本就是一部二氧化碳限制排放國際公約的《京都議定書》,對于中國剛剛遭受環(huán)保風暴的各大電廠來說會不會再次形成新一輪大規(guī)模的停建?
《京都議定書》短期不影響中國
《京都議定書》是《聯(lián)合國氣候變化框架公約》約定俗成的稱呼,該公約旨在限制全球二氧化碳等溫室氣體排放總量。1992年,各國政府通過了《聯(lián)合國氣候變化框架公約》,歷經八屆會議,在1997年,終于形成了關于限制二氧化碳排放量的成文法案。在第三屆締約方大會上對這一法案內容的研討、磋商成為大會的主要議題,最終公約以當屆大會舉辦地京都命名,始稱《京都議定書》。
文章指出,根據"共同但有區(qū)別的責任"原則,《京都議定書》為發(fā)達國家和經濟轉型國家規(guī)定了具體的、具有法律約束力的溫室氣體減排目標,要求這些國家在2008-2012年間總體上要比1990年排放水平平均減少5.2%。中國作為發(fā)展中國家在第一階段不承擔二氧化碳減排任務。
文章援引國家環(huán)保總局國際合作司涂瑞和的話說,中國將在履行《京都議定書》時堅持以發(fā)展中國家的身份,不承擔定量減排二氧化碳的義務。盡管中國目前是世界上僅次于美國的全球第二大二氧化碳排放國,承擔的壓力也越來越大,但在履行《京都議定書》時仍將堅持以發(fā)展中國家身份履行義務。所以雖然中國2002年經過核準正式加入《京都議定書》,但是中國大規(guī)模排放二氧化碳的大戶電廠短期內還不會面臨環(huán)保風暴一般的停建問題。
環(huán)保風暴是雙簧還是來真的?
近日美國《基督教科學箴言報》文章說,中國計劃新建562座電廠,占世界總數的近一半。新建電站產生的溫室效應氣體將是京都議定書減少排放目標量的5倍,"中國將徹底埋葬《京都議定書》"。文章指出掌握全球氣候變化命運的仍只是那五、六個擬建電廠的大國,其中中國是關鍵。
"其實環(huán)保局的這些政策不會根本上影響電力投資建設,到處缺電,還不搞電力投資嗎?而且項目都這么大,一旦徹底停建,銀行會出一大堆爛賬。我們了解主要是為了剎住亂投資建設電廠,估計一般項目補齊手續(xù)不會受到影響。"電力行業(yè)分析人士表示。
一個長期壓力
文章指出,《京都議定書》對電廠而言卻成了長期懸在頭頂的利劍。
國家環(huán)?偩汁h(huán)境與經濟政策研究中心任勇表示,短期看《京都議定書》的生效對中國有利,但長遠看中國面臨的壓力會越來越大。從總量上看,目前中國二氧化碳排放量已位居世界第二,甲烷、氧化亞氮等溫室氣體的排放量也居世界前列。
而中華環(huán)保聯(lián)合會副秘書長李恒遠認為,如果中國長期不承擔溫室氣體控制義務,中國在參與《京都議定書》活動中遭受的壓力將會越來越大,如處置不當有可能影響中國的國際形象和地位。
在這一過程中直接面臨外來壓力的電力企業(yè)無疑成為焦點。國家發(fā)改委能源研究所一位人士表示,《京都議定書》要求減限排溫室氣體問題的實質,涉及能源消費總量和效率問題。長期看,電力企業(yè)多數都是火電廠,是排放二氧化碳的大戶,一旦數年后中國承擔減排義務,電廠只能再上環(huán)保。所以未來幾年電廠再遭遇幾次環(huán)保風暴也不會是意外。(李小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