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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體育總局游泳運動管理中心昨日宣布:田亮“不再是國家跳水隊的一員”。
對這個宣布,田亮在致媒體公開信中的形容是“震驚”、“傷心”和“難過”。
其實,感到震驚、傷心和難過的,又豈止田亮一人?“跳水王子”的所有“擁躉”以及真正關心國家跳水、體育事業(yè)發(fā)展的人士,對這個消息都會感到驚訝和難以接受,畢竟田亮是兩屆奧運金牌得主,又是靚仔體育明星。
盡管游泳管理中心主任李樺在新聞發(fā)布會上一再強調(diào),田亮只是“暫時不再是國家跳水隊成員”,不是“除名”或“開除”,但田亮已經(jīng)被“飛”出國家隊、且重返的可能性幾乎等于零,已是不爭的事實。
而無論從那一個角度看,這都是一出“悲劇”:國家跳水隊失去了一名優(yōu)秀運動員、田亮本人也失去了他依存的母體和價值。需知道,國家培養(yǎng)一名優(yōu)秀運動員,需要投放多大的心血和人力物力,而從小孩子就接受嚴格訓練的田亮,在跳水臺上又留下了多少的汗水和淚水!一名曾經(jīng)多次為國家爭光、條件又如此出眾的跳水運動員,今天卻以被摒棄而告終,實在不能不令人感到傷感和遺憾。
事件的發(fā)生,暴露了多方面的問題,值得運動員、體育當局以及廣大體育愛好者深思。
田亮被除名,首先錯在田亮本人。作為管理當局,嚴格執(zhí)行紀律,提出工作條規(guī),是游泳運動管理中心不可推卸的責任。田亮在去年奧運后半年以來的所作所為,以休息為名請半年長假,卻公然頻密參加商業(yè)活動,又未經(jīng)批準私下簽約香港娛樂商為“經(jīng)理人”,以至名牌滿身、緋聞頻傳的形象,“中心”如果不管、不采取行動,以后又何以服眾?如何管理一個龐大的隊伍?
所以,可以相信,游泳中心在事件拖延了好幾個月、屢勸無效之下,最終作出將田亮開除出隊的決定,也是“揮淚斬馬謖”,情非得已,不是不念其過去功勞,更不是不愛惜人才,而是為了要確保建設一支能“過硬”、有責任心、守紀律的體育隊伍。
必須知道,中國今天體育事業(yè)成就和地位的得來,不是易事;中國必須結合自己的國情實際來制訂方針、實施管理。有人可能會批評,中國對運動員要求太多、限制太嚴、管得太死了,人家外國運動員個人自由至上,喜歡的話,可以當模特、泡酒吧,不是一樣照拿金牌?事情當然不可一概而論。就在去年的雅典奧運會上,美國田徑教練也承認:美國田徑隊的成績未如理想,是紀律出了問題,一些成員拒絕提早歸隊,或者不愿去一些條件較差的地方集訓,中國隊的佳績反映了紀律管理的重要和成功。
同樣,在雅典奧運上紅透半邊天的劉翔,半年以來仍是默默的參加比賽和接受訓練,十分低調(diào),鮮有在商業(yè)活動和公眾場合過多曝光。而劉翔的知名度和受歡迎、受尊重的程度并未因此而減退,他一再當選中國及世界體壇的十大明星。
當然,田亮事件,也可以說是冰凍三尺非一日之寒,國家體育總局對運動員的質(zhì)素要求、文化培養(yǎng)以及管理體制,亦應該作出與時并進的檢討和改善。體壇健兒在確保比賽第一、訓練至上的大前提下,適當參加社會活動和經(jīng)濟活動,包括接拍廣告、出席各種場合,并不是一件壞事,也未必會直接影響訓練質(zhì)量和成績。只要管理得宜,讓更多的年輕運動員能在綠茵場、跳水臺外多接觸社會、接近群眾,特別是在青少年中產(chǎn)生正面的“偶像效應”,不但是潮流大勢所趨,對體育事業(yè)也是更全面的發(fā)展和提升。
(稿件來源:香港《大公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