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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張鳴(中國人民大學政治學系教授)
對于地方行政官員來說,真正利益攸關的是自家腳下的一畝三分地,上面來的東西,有利則賣力執(zhí)行,無利或者有害則束之高閣。
老百姓總是埋怨干部是歪嘴和尚念歪了經(jīng),其實有些經(jīng)肯定是念不歪的,而有的經(jīng)則是必然要往歪了念的
這些年來,總是見有對上級抗命不遵的事情發(fā)生。陽奉陰違者有之,假辦真不辦者有之,頂著不辦者亦有之,大事小事,不請出中央領導的尚方寶劍,就推不動。阜陽假奶粉事件的查處就是一例。
所謂的處理只是給上面看的消息,甚至縱然有中央領導人的批示,到了“有關部門”那里,照樣可以找各種借口頂著不辦。即使在中央直接派人干預下辦了的,那些違規(guī)違法遭到處理的當事人,只要沒有丟了腦袋,被抓進監(jiān)獄,風頭一過,還不是官照當,事照做,一樣威風八面。
有人說,中國的行政是“壓力體系”,一級管一級,以行政壓力促進任務的完成,動輒以官員的烏紗帽相威脅。應該說,以行政過程而言,這種說法是有道理的,只是所謂的壓力不是從水壓機那兒來的,而是來源于官場上常說的“風”。
風總是一陣一陣刮的,有風頭,也有風尾。每到了風尾,事情就過去了,提倡好事的時候如此,糾正什么壞事的時候也如此。而在風頭上的時候,壓力很大,或者說動靜很大。
既然是風,那么就跟時空以及地形地貌有關系。壓力的效用不僅在風頭風尾的時間上有不同,在空間上也有區(qū)別。在與地方上利害關系不大的時候,壓力容易奏效,反之,利害關系很大,則會不了了之。壓力的效用,與當事人的勢力大小也有關系,碰上“硬茬”了,壓力照樣有失效的可能。所以,與其說我們的行政是“壓力體系”,不如說是“風頭行政”更為確切。
在官場上混過的人都知道,凡是上頭要“抓”什么了,就意味著風來了,從前叫運動,現(xiàn)在叫當前任務。有的時候,上面特大的領導隨機性的批示,也等于是風。比較聰明的領導都知道,要辦什么不太地道的事情,有風的時候最好暫停,不管事情有多么急迫,也要等風過了再說。
如果說中國行政體系的動態(tài)過程是風頭行政,行政體系的靜態(tài)則是諸侯行政。建國以來不注意行政回避的結果,是成長起一方一片的權力網(wǎng)絡,地方不論大小,有頭有臉的人物往往相互聯(lián)姻,互結關系,你中有我,我中有你,盤根錯節(jié),上面有人,下面有根,一損俱損,一榮俱榮。
應該說,在這種諸侯行政中,地方官員變成地頭蛇和南霸天、北霸天,跟黑惡勢力沆瀣一氣的,倒未必是普遍現(xiàn)象,但不時地違規(guī)甚至違法的行政操作,卻是諸侯行政的應有之意。
有的時候是因為上頭的精神過于離譜,嚴格執(zhí)行根本行不通,但更多的時候則是出于自家利益的變通。對于我們的行政諸侯來說,真正利益攸關的是自家腳下的一畝三分地,上面來的東西,無論是精神意圖還是行政命令,有利則賣力執(zhí)行,無利或者有害則束之高閣,甚至釜底抽薪,改頭換面,只有在壓力特別大的時候,才會做一點“違心”的行政操作。老百姓總是埋怨干部歪嘴和尚念歪了經(jīng),其實和尚們的嘴無論歪與不歪,有些經(jīng)肯定是念不歪的,而有的經(jīng)則是必然要往歪了念的。
從諸侯行政的意義上講,我們的行政系統(tǒng)的違規(guī)違法,已經(jīng)是一種普遍的現(xiàn)象,只是程度不同而已。也就是說,違規(guī)違法已經(jīng)變成了某種意義上的常態(tài),是必然的,而因為違規(guī)違法(可能程度上比較嚴重一點)撞上風頭被逮住了,倒成了某種偶然。
既然如此,人們的行為的忌憚也就只剩下了程度的限制和對偶然性的防范。對偶然性的防范,除了應付上級的檢查,就是信息的控制(防火、防盜、防記者、制止上訪),如果實在防不了,還可以拖、抗、頂、磨,甚至像阜陽工商局那樣,搞假查辦假撤職。如果到了這一步還抗不過去,那就只好算是天災,命里該著。
有的事情敗露了,外面的人們都感到奇怪,怎么官員有如此大的膽子,什么事情都敢做?其實,膽大膽小,其實只有五十步和一百步的分別。對某些官員來說,凡是被逮著的,除了運氣不好,關鍵是信息的控制不到位,只要消息封鎖得嚴,那么就沒有什么膽大膽小的問題,也沒有什么性質嚴重不嚴重的問題。
風頭行政和諸侯行政,說到底都是計劃經(jīng)濟和行政在轉型時期的變種和怪胎,如果改革不再繼續(xù)前行,那么,這種怪胎也許會將以往的一切成果,連同民族的未來統(tǒng)統(tǒng)吞噬干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