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社北京四月二十九日電 (記者 朱大強)最高人民檢察院副檢察長孫謙今天在新聞發(fā)布會上說,檢察機關將依法開展專項立案監(jiān)督,充分運用檢察職能,切實加大懲治制假售假和侵犯知識產權違法犯罪的力度,為廣大人民群眾提供一個安全的生活、工作、學習環(huán)境,維護正常的經濟和社會秩序。
孫謙說,根據當前制假售假和侵犯知識產權犯罪的嚴重形勢,檢察機關要在三個方面加大打擊力度:
第一,貫徹依法“從重從快”方針,堅決、及時地批準逮捕和起訴那些制假售假、侵犯知識產權構成犯罪的分子,特別是主犯、慣犯,防止和糾正打擊不力。要在依法辦案、保證辦案質量的前提下,切實加大執(zhí)法力度,提高辦案效率,加快辦理制假售假和侵犯知識產權犯罪案件的進度,保持嚴厲打擊的聲威。
第二,加大立案監(jiān)督力度,切實防止和糾正在打擊制假售假和侵犯知識產權違法犯罪中存在的“以罰代刑”問題。要按照今年三月高檢院與全國整頓和規(guī)范市場經濟秩序領導小組、公安部聯合下發(fā)的《關于加強行政執(zhí)法機關與公安機關、人民檢察院工作聯系的意見》的要求,與公安機關、行政執(zhí)法機關密切配合,及時發(fā)現和掌握制售假冒偽劣商品、侵犯知識產權的重大犯罪線索,督促有關執(zhí)法機構立案查辦,并及時介入行政執(zhí)法機關的辦案活動,查詢案件情況、查閱案卷材料,督促行政執(zhí)法機關及時移送構成犯罪的案件,監(jiān)督公安機關及時立案偵查,決不能讓制假售假和侵犯知識產權的犯罪分子逃避法律制裁。
第三,整合檢察機關反貪污賄賂、瀆職侵權檢察和立案監(jiān)督力量,對制假售假和侵犯知識產權違法犯罪背后的國家工作人員的職務犯罪堅決依法查辦,打掉其“保護傘”。首先,要堅決查處國家工作人員從地方保護主義和部門利益出發(fā),干涉行政執(zhí)法機關依法查辦案件和阻撓其向司法機關移送涉嫌犯罪案件,為制假售假和侵犯知識產權違法犯罪活動充當“保護傘”,涉嫌徇私舞弊、玩忽職守的職務犯罪,重點是行政執(zhí)法人員徇私舞弊不移交刑事案件、放縱和包庇制售偽劣商品犯罪的行為。同時,要堅決查處國家工作人員貪污受賄、貪贓枉法,與犯罪分子相互勾結,支持、包庇制假售假和侵犯知識產權犯罪活動的職務犯罪。
據悉,下月高檢院將派員到有關省市,對正在查辦的幾起在全國造成惡劣影響的制假售假、黃色盜版光盤案件等進行督辦,支持、指導地方檢察院的辦案工作。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