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原省委副秘書長、白山市委書記王純因受賄、巨額財產(chǎn)來源不明罪,被一審判處有期徒刑18年。而恰恰是這名腐敗干部卻長期以來被人們當成“好干部”。隨著“好干部”一點點露出“原形”,這一現(xiàn)象也給人們提供了深刻的警示,它提出了新時期干部管理新課題。
驚訝——貌似“好干部”實為“腐敗官”
“我家附近住的多數(shù)是困難企業(yè)職工,大家沒事兒總議論王純,沒有想到像他這樣的‘好干部’竟是腐敗分子。”原白山市光學儀器廠一位退休職工說。這位職工曾與王純一起開過會,對王純印象不錯。王純案發(fā)后,他從別人的口中聽到一些消息,自己并不相信。直到王純案件在媒體上公布,他才相信這是真的。
這位退休職工對王純案件從不信到相信的過程,代表了白山市一批干部群眾的感受。曾是全國人大代表的王純是從基層一步步走上正廳級領導崗位的,在干部群眾面前,他一直是嚴格自律的形象,穿著樸素,不吸煙喝酒、不上娛樂場所。
王純1944年出生于吉林省永吉縣一個貧苦農(nóng)民的家庭。讀高中時因支付不起學費險些輟學,靠家里節(jié)儉及政府助學金完成大學學業(yè)。1970年,王純被分配到當?shù)鼗蕪S當了一名普通技術員,歷任科長、副廠長、廠長等職。1979年,王純進入機關工作,1990年走上了白山市副市長崗位,6年后任市長,1998年任市委書記。
一位曾同王純一起工作過的化肥廠工人回憶:“過去王純與同事相處隨和,沒有官架子。我們車間活最累,王純看到工人吃了不少苦,就親自到生產(chǎn)一線參加勞動。記得有一名工人干活誤傷到王純,他啥也沒說。沒想到他這么好的人反而出了這么大的案子。”
真相——“好干部”現(xiàn)出“原形”偽君子大肆斂物
隨著時間的推移,王純一步步現(xiàn)出“原形”。白山市人大一位領導說,王純稱自己在白山一直住銀行的宿舍;案發(fā)后,人們才知道,王純在白山市就有兩處房子,在大連市還有四五套房子。就在他從白山市調任吉林省委副秘書長前,有人反映他載著滿車的東西運往大連。
原江源縣科技局一位領導同王純打過交道,他說:“王純?yōu)槿吮砻嫔先菀子H近,其實是一個偽君子,很會以柔克剛。有一次,王純在辦公室暗示只要我會送,崗位就可以‘動一動’,我沒領會他的意思,從此得罪了他!
近幾年,白山市一些國有企業(yè)困難,不斷有群眾上訪。一位原市軸承廠職工說:“王純常常躲著百姓,連走路都繞開上訪群眾。廠里一些職工找到王純,反映企業(yè)的問題,王純說‘你們總說吃不上飯,我咋看這么多戶人家的煙囪還能冒煙呢’,這些話多讓人寒心!”原市化肥廠一位老工程師看到企業(yè)發(fā)不出工資,打電話找時任市長的原化肥廠廠長王純反映情況!巴跫円宦牼妥屛艺沂欣锏闹鞴芫诸I導;我說主管局領導見不著,想找市長,王純竟說‘市長咋了,市長是給你一個人當?shù)摹桶央娫拻炝恕!边@位老工程師氣憤地說。
2002年12月,經(jīng)吉林省委批準,省紀委與省檢察院組成專案組,對王純違紀違法問題立案查處。2003年3月,王純因涉嫌受賄罪被依法逮捕。經(jīng)查,王純于1997年1月至2002年10月,在擔任白山市市長、市委書記、省委副秘書長期間,利用職務之便,為他人謀取國有煤炭資源、減免稅費、購買企業(yè)、職務變動、調動工作、就業(yè)等利益,受賄犯罪44起,受賄款物合計人民幣170萬元。王純還有非法所得人民幣14萬余元,另有205萬余元的巨額財產(chǎn)來源不明。王純走上主要領導崗位后,短短幾年時間,家庭財產(chǎn)突破520萬元。
警示——臺上大談廉政臺下大搞腐敗
曾身為全國人大代表的王純接受記者采訪時,大談如何加強反腐敗工作。王純平時在公共場合,常常強調干部要廉潔自律,不能隨便收受禮金。組織上在案發(fā)前曾找王純談過話,王純仍然表示對自己隨便查,一查沒準就查出一個廉政典型。
自2001年起,吉林省紀委在白山市連續(xù)查辦數(shù)起有關市級領導的違紀違法案件,王純仍然我行我素,其家庭財產(chǎn)中有近80萬元是2000年以來頂風收受的!叭v”期間,他做完白山市“三講”動員講話的當天下午,在家中還收受了一名干部送的5000元錢。
白山市有干部群眾認為,像王純這樣的“好干部”腐敗案件應該引起警惕,地方黨委和政府有責任通過這個案件,向廣大干部群眾說明,王純不是大家心目中認為的好干部,他在表面上自我約束的情況下進行瘋狂斂財!昂酶刹俊备瘮‖F(xiàn)象對干部管理提出了新課題:要嚴格約束機制,絕不能只做表面文章。比如不出入娛樂場所,不大吃大喝,這些表面上的事情王純多數(shù)做到了,可還是走向了腐敗之路。
吉林省委有關領導說,腐敗分子都是表面裝出一副廉潔奉公的樣子,背地里卻不擇手段搞腐敗,具有很強的隱蔽性和欺騙性。他們一面在臺上大講反腐敗,一面在臺下大搞腐;一面要求別人廉潔自律,一面自己大肆收禮受賄。上級黨組織和很多干部群眾被他們的表象迷惑住了,致使他們的違紀違法問題長時間沒有被揭露出來。
從今年2月起,吉林省利用王純等腐敗案件在全省黨員干部中開展警示教育。有關人士認為,透過王純案件,必須進一步深化行政管理體制改革,完善經(jīng)濟法律制度,使市場在資源配置中充分發(fā)揮基礎性作用,防止領導干部違規(guī)插手微觀經(jīng)濟和具體行政事務。王純打著“支持改革”或“為人民服務”的幌子,戴著“好干部”的帽子,違規(guī)插手經(jīng)濟活動,為“跑官”者謀取非法利益,為個人牟取不義之財,說明現(xiàn)行的體制機制還存在漏洞。(來源:新華網(wǎng),記者:李亞彪、鮑盛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