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wǎng)3月12日電 據(jù)《北京青年報》報道,昨天,監(jiān)察部原副部長,擔任中央紀委、中組部巡視組組長的左連璧委員對記者表示:“去年,黨中央、國務院正式批準并建立了巡視工作機構(gòu),配備了專職巡視隊伍,組建了巡視組,這意味著巡視制度已經(jīng)正式建立。在中央紀委、中組部的領導下,計劃用5年左右時間,把全國31個省市巡視一到兩遍,進一步加強對省級領導干部的監(jiān)督!
據(jù)左連璧委員介紹,2001年黨中央作出決定,要在中央、省、自治區(qū)、直轄市逐步建立巡視制度。按照規(guī)定,對下屆的黨組織特別是主要負責人進行監(jiān)督。隨后,中央開始由中央紀委、中組部共同派出了巡視組,當時到遼寧、云南進行試點。以后又逐步擴大到湖南、廣西、河北等幾個省市。經(jīng)過兩年試點以后,巡視制度正式建立起來了。
“監(jiān)督的對象主要是省級領導班子及其成員,包括副省級以上的領導干部。巡視過程一般要3到5個月的較長時間,如果能夠堅持巡視工作的方針、政策,很好地把握,一般是能夠了解到真實情況的。隨后,巡視組要實事求是地向中央紀委、中組部進行情況匯報!
左委員還表示:“了解不到真實情況,發(fā)現(xiàn)不了問題就是失職。建立和完善巡視制度,是加強黨的建設,強化黨內(nèi)監(jiān)督,特別是加強對權(quán)力比較集中的高級干部監(jiān)督的一個重要措施!
左委員最后強調(diào),這些年,反腐力度不斷加大,腐敗現(xiàn)象在一定程度上得到遏制。不可否認的是,在某些領域、一些地區(qū),反腐形勢還相當嚴峻。但是,我們應該對反腐工作抱有信心,今后要從治標為主的反腐,逐步走向從體制、制度、機制等方面的改革,從根本上進行預防和腐敗的治理。(王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