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社北京二月二十日電 題:兩會前瞻背景鏈接(六)
二00二年十二月四日,新任中共中央總書記胡錦濤在紀念憲法施行二十周年大會上發(fā)表講話,除高調(diào)闡述憲法的權(quán)威性外,他也表示,憲法要隨著實踐的發(fā)展而不斷完善,“要及時依照法定程序?qū)椃ǖ哪承┮?guī)定進行必要的修正和補充,使憲法成為反映時代要求、與時俱進的憲法”,為中國現(xiàn)行憲法的第四次修改埋下伏筆。
二00三年八月十一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召開會議,宣布在十六屆三中全會上討論修改憲法部分內(nèi)容的建議,修憲由此拉開序幕。隨后中共中央多次召開座談會,就修憲聽取各民主黨派中央、全國工商聯(lián)的領(lǐng)導人和無黨派人士的意見和建議。
二00三年十月十一日至十四日,十六屆三中全會審議通過了中共中央的修憲建議,并決定提交全國人大常委會審議。根據(jù)這份修憲建議,現(xiàn)行憲法將作出十四處修改,包括將“三個代表”列為國家指導思想、規(guī)定公民的合法的私有財產(chǎn)不受侵犯、國家尊重和保障人權(quán)、改“戒嚴”為“宣布進入緊急狀態(tài)”等。
二00三年十二月二十二日,十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六次會議聽取了王兆國對中共中央修憲建議的說明,并對建議給予高度評價。隨后會議全票通過《憲法修正案(草案)》,決定提請十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二次會議審議。
據(jù)了解,此次修憲的程序與以往不同,中共中央確定修憲方針后,不拿方案,由各地提出具體意見,形成草案后,再拿出來征求各地和各界意見和建議,“自下而上、兩下兩上”,后經(jīng)中共中央委員會全體會議通過修憲建議,由全國人大常委會形成憲法修正案(草案),提交十屆全國人大二次會議審議。
有關(guān)人士稱,在為期一年多的時間內(nèi),中共黨內(nèi)黨外以及社會各界都就修憲提出了許多很好的意見和建議,凝聚了全黨全國人民的集體智慧。(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