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2月4日電 今天是周恩來夫人鄧穎超誕辰一百周年紀念日。作為中國黨和國家的卓越領導人,亦是中國婦女運動的先驅,鄧穎超一生對個人名利毫無所求,身后甚至未留遺產。
在鄧穎超生前寫給中共中央的一封信中,曾對自己的身后事提出七點要求,其中包括不搞遺體告別,不開追悼會,反對將生前所住房舍設為故居,要求勿對周恩來的親屬不依據組織原則和組織紀律給予照顧安排等。信函全文如下:
中共中央:
我是1924年在天津成立共青團的第一批團員。1925年3月天津市黨委決定我轉黨,成為中共正式黨員。
人總是要死的。對于我死后的處理,懇切要求黨中央批準我以下的要求:
1、遺體解剖后火化。
2、骨灰不保留,撒掉,這是在1956年決定實行火葬后,我和周恩來同志約定的。
3、不搞遺體告別。
4、不開追悼會。
5、公布我的這些要求,作為我已逝世的消息。因為我認為共產黨員為人民服務是無限的,所作的工作和職務也都是黨和人民決定的。
以上是1978年7月1日寫的,此次重抄再增加以下兩點:
1、我所住的房舍,原同周恩來共住的,是全民所有,應交公使用,萬勿搞什么故居和紀念等,這是我和周恩來同志生前就反對的。
2、對周恩來同志的親屬,侄兒女輩,要求黨組織和有關單位的領導和同志們,勿以因周恩來同志的關系,或以對周恩來同志的感情出發(fā),而不依據組織原則和組織紀律給予照顧安排。這是周恩來同志生前一貫執(zhí)行的。我也堅決支持的。此點對端正黨風是非常必要的。我無任何親戚,唯一的一個遠房侄子,他很本分,從未以我的關系提任何要求和照顧。以上兩點,請一并予以公布。
鄧穎超
1982年6月17日重寫
據悉,目前一部八集電視文獻紀錄片《鄧穎超》正在中央電視臺播出。全國人大常委會副委員長、全國婦聯主席顧秀蓮近日在該片首映式上講話時表示,這部文獻紀錄片反映出鄧穎超的歷史功績和偉大人格。她并表示相信,這樣的作品對加強黨風廉政建設、推進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有著重要的現實意義。
鄧穎超生前秘書趙煒女士亦回憶說,“鄧大姐”在臺歷上抄錄著這樣的詩句:“春天過后不是秋/何必為年齡發(fā)愁/你的生命和人民的事業(yè)結合起來/白發(fā)就上不了你的頭”。
鄧穎超是河南信陽光縣人,一九0四年二月四日生于廣西南寧,一九九二年七月十一日在北京辭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