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wǎng)8月20日電 可口可樂公司關于“是否未經(jīng)姚明同意而擅自使用其肖像”一案很可能仍要通過法庭解決。原因是姚明方面似乎對可口可樂提出的條件不是很滿意。新快報報道稱,今天雙方律師會再進一步嘗試調解,但法庭已經(jīng)同意,如果雙方調解失敗將開庭審理此案。
今年5月姚明曾發(fā)表聲明,稱可口可樂公司未經(jīng)其允許而使用了他的肖像,但可口可樂公司堅持認為,他們作為中國籃球隊的官方贊助商是有權使用中國隊成員肖像的。姚明于其后將可口可樂公司告上了法庭,要求可口可樂公司公開作出道歉并賠償人民幣一元。
雖然此前有新聞說雙方可能達成庭外和解,但姚明的律師王曉鵬表示:“我們已經(jīng)通過上海徐匯區(qū)法院收到了可口可樂方面發(fā)來的和解計劃,但我們對之并不滿意。關鍵的問題是可口可樂不應只是向我們道歉,他們還必須公開道歉,讓公眾知道事情的真相!
不過王曉鵬拒絕透露可口可樂公司提出的和解條件。王曉鵬還表示:“一旦可口可樂公司提出的條件讓我們滿意,我們可以接受庭外和解,否則我們還是會堅持在法庭上解決問題!(黃劍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