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wǎng)3月1日電 聯(lián)合國秘書長辦公室28日向安理會各成員國公布了備受關注的伊拉克武器核查最新季度報告。聯(lián)合國對伊武器核查負責人在報告中作出了核查有進展但伊方銷毀違禁武器成果“非常有限”,以及伊方在核查方面提供了一些實質性合作,但合作不夠及時也不夠充分等評價。
新華網(wǎng)自聯(lián)合國報道,同2月14日提交的武器核查報告一樣,聯(lián)合國監(jiān)測、核查和視察委員會(監(jiān)核會)主席布利克斯在新一期季報中再次積極評價了對伊武器核查工作至今取得的進展,但他同時又說,“伊拉克本來可以作出更大的努力,找到剩余的違禁武器,或提供可信證據(jù),表明不存在這些武器。”因而,迄今伊方銷毀違禁武器成果“非常有限”。
在這份涵蓋去年12月1日至今年2月底核查進展情況的例行報告中,布利克斯首次從“程序性”和“實質性”兩個方面評價了伊方合作情況。在程序性合作方面,報告說核查小組所用的直升機和偵察機現(xiàn)已可在沒有伊方飛機護航的情況下在“禁飛區(qū)”自由執(zhí)行運輸和核查任務;伊方已成立兩個專門機構分別負責主動搜查漏報的違禁武器和文件,但提供的情況有限;伊方已提交了據(jù)說可證明伊拉克已于1991年單方面銷毀大量生化武器的證人名單。報告說伊方在鼓勵科學家接受單獨問詢問題上有待改進。
在實質性合作方面,報告說,伊方按安理會1441號決議提交的武器情況報告中缺乏新的有用信息,不能解決大量的“遺留問題”;伊方已頒布總統(tǒng)令禁止核生化武器的進口與生產(chǎn),監(jiān)核會要求伊方盡快通過有關立法;監(jiān)核會要求伊銷毀“薩穆德-2”型導彈,伊方在這個問題上是否合作“非常重要”。
布利克斯在報告中還較為明確地提出了未來工作設想,并間接地提出需要更多核查時間。報告說監(jiān)核會將于3月份在伊拉克南部設立第二個辦事機構。此外,報告說已明確的未來核查任務一是對證人的問詢調查,二是實施對違禁武器的銷毀。由于迄今為止實施的科學家單獨問詢效果不理想,核查人員考慮在伊境外實施這種調查。在銷毀武器方面,報告說將首先銷毀查出的空化學彈頭。鑒于伊方已原則同意銷毀“薩穆德-2”型導彈,銷毀此類超程導彈及附件肯定將是未來工作的重點。
針對這些工作設想,布利克斯在報告中說,“如得不到所需合作,銷毀(伊違禁)武器及對武器銷毀的證實將面臨困難;即使得到這種合作,(核查工作)也不可避免地需要一些時間!
報告中還包括了一份上百頁的“未決問題”清單,列舉了伊拉克在銷毀導彈和生化武器等方面需要澄清的29個“未決問題”。這份清單是核查機構將來提交包括“主要遺留裁軍任務”清單在內(nèi)的工作計劃的基礎。報告說,監(jiān)核會為完成任務列表而準備的一份相關內(nèi)部文件已近收尾階段。
安理會已決定于3月7日討論這份被認為可能影響伊拉克問題外交斗爭前景的報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