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繼母”杜敏哭著請“繼女”回家住。本報記者周民攝
房屋男主人去世后,剩下的一老一少兩個女人起了爭端。女兒稱對方是保姆,無權繼續(xù)留在老屋中,而“保姆”則稱自己是“繼母”(本報9月9日曾報道)。昨天,這宗離奇的家庭糾紛在房山法院燕山法庭開庭審理。
保姆或繼母成疑點
昨天上午,原告康靜和被告杜敏都親自來到法庭,康靜是已去世的康大祥的女兒,今年剛20歲,在法庭上一直緊緊地繃著臉。她在起訴狀中說,10多年前,她父母離婚,父親從河北聘請了保姆杜敏,對方一直在她家料理家務至今,并將兒子康強也帶到家里居住。今年1月27日,其父自殺身亡,此后她要求杜敏和康強搬走,但遭到拒絕。為此她起訴要求杜敏和康強搬出父親名下的房屋。
“我不是保姆!”還沒張口答辯,杜敏就突然痛哭起來,她指著康靜說,“我從她一歲起就帶她,撫養(yǎng)她,不管怎么說她都是我閨女!”據她稱,1989年,她與康大祥在河北老家舉辦了結婚儀式,之后兩人對外一直以夫妻名義生活,“當時覺得都那么大歲數(shù)了,走個形式就行了,沒有去領結婚證。”同年9月她生下康強,此后“一家4口生活得很和諧”。對此,杜敏向法庭提交了河北老家村委會開具的證明,說明兩人曾在河北老家舉辦過婚禮,生有一子康強。但康靜認為,他們一家長居北京,村委會并不了解情況,證明不可信。
遺書稱“為情而死”
此外,杜敏還拿出了康大祥的遺書,其中自稱是杜敏家女婿,并稱“因她和我的情而死,與別人無關”,還囑咐杜敏“為了孩子,不要拆散這個家”。但康靜表示,遺書中的筆跡無法確定是其父所寫。為了驗證自己的說法,康靜請來叔叔當庭作證,其叔叔表示,直到哥哥康大祥去世,杜敏一直是保姆身份。但法官問他康強如何稱呼康大祥,他表示“我不知道”。
杜敏認為,她與康大祥結婚后共同撫養(yǎng)康靜多年,已經形成事實的繼母與繼女的關系。因此,她與康強對于涉案房屋享有居住權利,不同意搬走。但她當庭表示,“歡迎女兒回家居住”。這一邀請當即遭到康靜的斷然回絕。
證人為“繼母”辯護
法庭上,證人崔女士表示,以前康靜都稱呼杜敏“媽”,康強稱呼康大祥“爸”,杜敏對康靜挺好的,“她對自己的親生兒子都沒那么好”。杜敏還拿出康靜寫給她和康強的賀卡及多張4口人的合影照片、警方詢問筆錄等,證明她與康靜之間是繼母和繼女關系。但這些都被康靜否認。庭審結束后杜敏表示,康靜給她寫過的多張賀卡上,都寫著“媽媽:祝您節(jié)日快樂!女兒:靜”的字樣。在寫給康強的賀卡里,也寫著“弟:祝圣誕快樂,期末取得好成績。姐:康靜”的話!八梢圆徽J我,但是不能不認她弟弟啊,這是她唯一的親人了!笨奠o對此解釋說,寫給“媽媽”的賀卡是她懷念生母寫的,本打算由其父親轉交,但留在家中落在了杜敏手里。
此案未當庭宣判。(文中當事人均為化名) (記者王秋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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