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兄妹張某和宋某結婚16年,因感情不合鬧上法庭要求離婚。昨日記者從省高院獲悉,因其屬于法律禁止結婚的情形,廣元市旺蒼縣人民法院一審判決其婚姻無效。
張某和宋某是表兄妹,雙方在父母的撮合下于1988年確立戀愛關系,相戀4年后登記結婚,生有兩名子女;楹螅蚱迋z常為家庭瑣事爭吵,2003年起分居。今年6月,張某起訴到旺蒼縣法院,要求離婚。法院審理后認為,張某和宋某系嫡親表兄妹關系,屬于三代以內旁系血親,是法律禁止結婚的情形,其婚姻關系自始無效。(謝慧 劉燕 田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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