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貼在博客中的造型照片被擅自做成手機宣傳廣告,日前,網(wǎng)絡紅人極地陽光博客主人劉奕均將北京觸動傳媒廣告有限公司及武漢多普達通訊有限公司告上法院,要求二被告停止侵權(quán),在全國性新聞媒體公開承認其侵權(quán)行為并賠禮道歉,同時索賠損失100萬元。記者上午獲悉,朝陽法院已受理此案。
劉奕均在起訴書中稱,2006年,他成為“2006中國國際美容時尚周”的形象代言人。經(jīng)組委會邀請由“2006中國最頂級十位時尚造型師”為他量身打造了十個不同的時尚造型。2006年10月24日,他將這些造型照片發(fā)表在了自己的博客內(nèi),名為《我與國內(nèi)十大造型師》。
今年5月31日,劉奕均無意間在一家商場的多處多媒體視頻廣告欄內(nèi),發(fā)現(xiàn)張貼著有他造型照片的多普達D600手機宣傳廣告。劉奕均認為,多普達利用其獨特的陽光健康的氣質(zhì)形象,宣傳D600活力版手機,是有著明顯的商業(yè)利益趨向的。二被告擅自將其照片用于宣傳廣告的行為侵犯了他的肖像權(quán),致使公眾誤認為其為該手機的代言人,如該手機產(chǎn)品有任何瑕疵,都將影響其形象以及聲譽。他表示,由于被告制作的侵權(quán)手機廣告,導致其無法再代言手機類的產(chǎn)品,因而也無法獲得手機類廣告的收益,因此給他造成經(jīng)濟損失。
劉奕均其人
劉奕均,新浪博客Acosta-極地陽光博主,其Acosta-極地陽光博客在新浪博客總流量排行中僅次于徐靜蕾、韓寒的博客位列第三,點擊量已近1.89億次,其博客被譽為“中國第一個點擊量過億的草根博客”。同時,劉奕均作為演員出演過電視劇《太平洋的風》,電影《因水之名》、《左右》等。 (記者 張蕾 通訊員 劉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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