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12月28日電 國家審計署審計長劉家義今日在全國審計工作會議上透露,1月至11月,全國完成了對2萬多名領導干部的經濟責任審計,審計后,全國查出由于領導干部直接責任造成的違規(guī)問題金額106.9億元,67名被審計的領導干部和164名其他人員的問題被移送司法、紀檢監(jiān)察機關處理。
劉家義表示,今年經濟責任審計工作不斷深化,國有企業(yè)領導人員和地廳級及以下黨政領導干部經濟責任審計基本實現(xiàn)制度化,省部級領導干部經濟責任審計試點范圍逐步擴大。
劉家義說,1月至11月,全國完成了對2萬多名領導干部的經濟責任審計,其中審計署對14名省部長和12家中央企業(yè)領導人員進行了任期經濟責任審計。總的看,大多數被審計的領導干部能夠貫徹執(zhí)行中央決策部署,認真履行職責,積極推動本地區(qū)和本單位發(fā)展提高。
劉家義稱,但審計也發(fā)現(xiàn)一些值得關注的問題,主要是:個別領導干部法制觀念和責任意識不強;一些地方和單位的決策和管理制度不夠健全,個別決策比較隨意;有的地方對領導干部的績效考核指標不夠科學,尚未建立起清晰明確的問責制度。
劉家義指出,審計后,全國查出由于領導干部直接責任造成的違規(guī)問題金額106.9億元,67名被審計的領導干部和164名其他人員的問題被移送司法、紀檢監(jiān)察機關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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