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日報》11月25日報道,在以“同筑安全互聯(lián)網,共建和諧e世界”為主題的第九屆中國網絡媒體論壇上,國務院新聞辦公室主任王晨說,網絡媒體要擔負起維護網絡安全的責任。但我認為,王晨還應加上一句:網絡媒體要擔負起輿論監(jiān)督的責任,要做反腐倡廉的先鋒。
這樣說是因為我想起了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央紀委書記賀國強考察中央紀委監(jiān)察部網絡信息工作時說的一番話。他說,要高度重視網絡舉報在反腐倡廉建設中的積極作用,充分發(fā)揮全國紀檢監(jiān)察統(tǒng)一舉報網站的重要作用,健全網絡舉報受理機制,完善線索運用和反饋制度,真正為群眾提供一條便捷、暢通的監(jiān)督渠道;充分發(fā)揮廣大人民群眾在反腐倡廉建設中的積極作用,不斷推進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
網絡反腐的運用,畢竟還處于起始階段,需要進一步探討和研究。毋庸置疑,網絡反腐倡廉的作用呈現(xiàn)的趨勢確實越來越大,可以說,反腐倡廉,網絡輿情功不可沒,已成為民主化不斷推進中的一個新興媒體監(jiān)督的重要平臺。南京的“周至尊”、阜陽的“白宮辦公樓”、陜西的“周老虎”、甕安的“俯臥撐”、上海的“釣魚式執(zhí)法”……這些無不是網絡反腐的成果。但網絡反腐仍然不容樂觀,任重而道遠。
公民的政治參與,一直是衡量一個國家政治與民主發(fā)展水平的重要標志。有人說,只有保護好民眾的政治參與意識,才能讓民眾從內心真正認同政府治理的合理性,政治體系才可能實現(xiàn)高效運轉,這是社會穩(wěn)定長治久安的真正基礎。有媒體曾發(fā)出如此疑問,網民發(fā)帖越來越危險?這種疑問顯然說明網絡反腐的艱難性。2007年6月,四川蓬溪青年鄧永固在博客上罵所在單位領導為“敗類”,被判誹謗罪。同年9月,內蒙古鄂爾多斯農民吳保全發(fā)帖指責當?shù)卣畯娦姓鞯,一審被判誹謗罪。今年4月,發(fā)帖批評河南省靈寶市政府違法征地的王帥,則遭到跨省追捕,被拘留8天……雖然每一起類似事件曝光后,輿論幾乎都一邊倒地站在網民這一邊,但并不能阻擋某些地方政府抓在網絡舉報者的勢頭。盡管后來這些案件得到了糾正,個別打擊報復者得到了懲罰,比如在王帥案中,連河南省公安廳廳長秦玉海也向網友道了歉,但一些司法部門對網絡舉報者的濫抓濫捕,不能說不會影響網絡舉報和阻止反腐者前進的腳步。
公開與透明是腐敗的天敵,民主與監(jiān)督是防腐的利器。而網絡監(jiān)督又是遏制腐敗的一種新型武器。在當今,反腐手段似乎還落后于腐敗伎倆“更新”的情況下,公共輿論和網絡監(jiān)督就具有不可替代的“診病療傷”作用。開放輿論監(jiān)督,讓網絡媒體擔負起輿論監(jiān)督的責任,做反腐倡廉的先鋒,不但能改變腐敗與反腐之間的信息不對稱,而且能扭轉其力量對比。
“切實加強反腐倡廉網絡輿情信息工作,努力拓展人民群眾參與反腐倡廉工作渠道!边@不僅是賀國強提出的新要求,也是對網絡反腐倡廉的殷切期望。遏制腐敗,不能僅靠官員自律,也不能靠貪官自首,需要的是監(jiān)督和舉報。假如對于貪官網民都像對待周久耕那樣去“群毆”,不說腐敗從此沒有,至少會讓官員的貪心有所收斂。
由此可見,網絡參與不可削減。但如果不能保護網絡舉報,網絡舉報者屢遭打擊報復,這種網絡反腐就會萎縮;如果舉報的腐敗者不能得到應有的懲罰,那么群眾反腐敗的積極性就會受挫;顯然這些都不利于網絡舉報在反腐倡廉中的建設。只有保護好網絡舉報者,充分調動群眾的反腐敗的熱情,才能真正讓網絡舉報發(fā)揮更大的反腐作用。(洪巧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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