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jù)知情人士透露,目前正在緊張起草中的 《中長期國家教育改革和發(fā)展規(guī)劃綱要》中,對高考改革初步提出了3個方案:以通過高中學業(yè)水平考試作為參加高考前提,只考語數(shù)外,不分文理;以通過高中學業(yè)水平考試作為參加高考前提,語數(shù)外之外,在實驗學科與人文學科中各任選一門,不分文理;高等職業(yè)院校與普通高等院校招生考試分開進行。(8月9日《重慶晚報》)
倘若這樣的高考改革初步方案屬實,筆者能夠感受到的最直接印象是:前不久引發(fā)大討論的文理應否分科問題,差不多已經(jīng)在高層形成定論。套用時髦的“專家體”話語格式,也許可以說:文理不分科已成教育高層普遍共識。之前我們說“高考改革是文理不分科的前提”,確實,要想既得文理不分科之好,又不增加學生的學業(yè)負擔,惟有改革高考制度。
我并不怎么認同第一個方案,雖然高考只考語數(shù)外能夠大大減輕學生負擔,但學業(yè)水平考試如何保證客觀公正卻問題很大,恐怕要比現(xiàn)在的高考加分制度引出更多的不公是非。至于第三個方案,似乎是要把高考分成兩次來考,一次作為職業(yè)院校錄取依據(jù),一次作為普通高校招生依據(jù)。如果兩場考試并不沖突,給考生多一個選擇的機會倒并不賴,但至少在現(xiàn)行觀念下,考生恐怕還是更傾向于普通高校,職校只是普通高校落榜或不理想情況下的無奈選擇。倘若職校只能是在差中選優(yōu),是否還有另外舉行一次考試的必要,是很值得懷疑的。
第二個方案,與筆者之前提出的“文理不分科,高考可選考”設想頗為類似。但我認為也還可以更寬松些,沒必要一定是從實驗學科與人文學科中各任選一門,而完全也可以像文理分科制度下一樣,考生可全部從人文學科或?qū)嶒瀸W科里任選兩門,只要是考生的自由選擇就沒什么不可以。甚至于,我們還應允許能力出眾的考生任選三到四門,然后以成績最高的2門計入高考總分,以減少某些課程臨場發(fā)揮失常的不公。至于將語數(shù)外,特別是外語科目列為必考課程的合理性,也應允許有關各方充分討論。
這里需要強調(diào)的是,高校才應該是高考改革的真正推動者。因為高考歸根到底只是為高校提供了一個錄取的依據(jù)而已,高校理當最為關心怎樣才能招到最滿意的學生?墒,我們現(xiàn)在能看到的,卻只是極少數(shù)大學教授為了死板的招生制度而憤然出走,卻根本聽不到各大高校對于高考改革的強烈呼吁和積極行動。究其根本,不能不說是現(xiàn)有高校的高度衙門化使然。如果說 “高考改革是文理不分科的前提”,那么還應該說“高校改革是高考改革的前提”。
誠如人民大學教授張鳴先生所言,部門一把手就是縣太爺,機關行政人員是六房胥吏,教師們是三班衙役,學生是平頭百姓。如果招生的目的只是要有人來“完糧納稅”,那又何必管它招來的是阿貓阿狗呢?冒名頂替者焉能不順利畢業(yè)?教育專家謝小慶教授曾經(jīng)寫道:“大學校長爭得自主招生之日,就是應試教育壽終正寢之時。”可在現(xiàn)有衙門化的辦學體制里,還應加上一句:更是權錢教育繁盛之始。如果高校根本就不關心要通過怎樣的方式才能招到最滿意的學生,高考改革怎么可能真正成功?
止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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