備受公眾關注的宜賓縣國稅局白花分局局長盧玉敏以6000元嫖宿不滿14周歲幼女何某一案,從最初盧玉敏被認定為嫖娼到以涉嫌強奸罪被批捕,盧玉敏這名昔日的局級官員就一直處于輿論的風口浪尖上。日前,接受指定管轄的宜賓市翠屏區(qū)法院已開庭審理此案。
網民舉報嫖幼案浮出水面
2009年5月7日17時14分,一位網民在零距離網絡發(fā)出題為《宜賓縣白花國稅局局長嫖宿幼女》的帖子。發(fā)帖者以知情人的身份講述:宜賓縣國稅局白花分局局長盧某某嫖宿幼女,之后花了60萬元買通關系得以獲釋。
一時間,該帖憑借上萬的瀏覽量和幾百名網友的回復在零距離網絡時常被置頂。
5月9日,在宜賓縣公安局舉行的新聞通氣會上,“真相”開始逐步浮出水面:宜賓縣國稅局白花分局原局長盧玉敏與一名13歲中學生小何發(fā)生性關系,6名涉案人已受到處理。在這次通氣會上,宜賓縣警方公布了調查后的結論:盧玉敏事前并不知道小何未滿14周歲,因此,盧玉敏“不構成犯罪”,決定對其處以罰款5000元,行政拘留15天。
新聞通氣會上的結果,被全國各大媒體和網絡紛紛轉載,對盧玉敏一案的評論也鋪天蓋地。
涉嫌強奸涉案局長被批捕
5月11日,宜賓市國稅局黨組召開專題會,依據《行政機關公務員處分條例》有關規(guī)定,決定給予盧玉敏開除公職處分。5月13日,中共宜賓縣紀委常委會研究決定,根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給予盧玉敏開除黨籍處分。
5月19日,在零距離網絡,網友發(fā)帖稱:轟動全國的宜賓縣國稅局白花分局局長盧玉敏嫖宿幼女一案,盧玉敏以涉嫌強奸罪被警方逮捕。
“盧玉敏已被正式批捕!币速e市公安局一位不愿意透露姓名的警官透露,正式批捕盧玉敏的時間是2009年5月17日,目前犯罪嫌疑人盧玉敏正被收押在宜賓市看守所。
對案件本身,該名警官表示,該案尚處于司法程序中,可以對外界發(fā)布的信息非常有限,但可以證實的是,除了盧已經被批捕外,案件已被定性為“強奸”案也是本案的關鍵點。
經多方聯系,記者在宜賓縣某部門負責人口中得知:盧玉敏被“雙開”的幾天后,宜賓市公安局負責調查該案件的人員將所有涉及盧玉敏的案件卷宗調走。
“事實證明,盧玉敏案件中確實有人為他洗清罪名而活動過!币晃粊碜跃降墓賳T證實,宜賓縣看守所一名民警因涉及在盧玉敏案件中妨礙司法公正,成為因此事而被捕的第一個非直接涉案人。
備受關注法院不公開審案
6月27日,一名網友爆料:6月23日上午,盧玉敏涉嫌強奸案在宜賓市翠屏區(qū)法院開庭審理。
7月7日上午,翠屏區(qū)法院負責對外新聞發(fā)布的辦公室相關人員以盧玉敏案件正在審理中不便接受采訪為由,拒絕接受采訪。
法院一名法警向記者透露了庭審盧玉敏時的一個細節(jié):案件審理當日,所有非審判人員包括法院內部干警,均不得旁聽,庭審法官與辯護人等均不得帶手機入庭審現場。因為這個案件受關注的程度太高了。
案情回放
2008年12月20日,經宜賓縣柏溪鎮(zhèn)某火鍋店老板娘牟某介紹,宜賓縣國稅局白花分局局長盧玉敏以6000元的價格與該縣未成年學生何某發(fā)生性關系。三個月后,受害人何某在其姑媽的陪同下來到派出所報案。警方經過偵查,認為盧玉敏行為屬于不知道何某是或可能是不滿14周歲幼女而嫖宿,不構成犯罪,決定對其給予行政拘留15日并處罰款5000元;牟某涉嫌介紹婦女賣淫被批準逮捕。
來源: 四川在線-四川法制報 黃影平 實習記者 胥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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