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萬不要以為,一個人喝醉了酒干了“壞事”就跟自己平時的所思所想無關。酒只不過是“催化劑”,只會把你腦中的“潛意識”更“真”、更“直接”的暴露出來。
比如,你愛上了鄰家的一位漂亮美眉,但是沒勇氣表白的,于是通常會“借酒壯膽”,成了是自己的功勞,不成了那都是“酒”的錯。其實,這又關“喝酒”何事呢?古人說得好——酒后吐真言,喝了酒只會讓人的行為習性更加表露無遺罷了。
干了“壞事”把過錯都往酒身上推,此種為自己言行開脫的招數(shù)大概很多人都熟知。這段時間鬧得沸沸揚揚的“深圳高官猥褻女童事件”,其中的主角深圳海事局黨組書記林嘉祥,事后也稱自己當時喝醉了,什么都不記得了。而據(jù)新華社最新消息,交通運輸部黨組已于11月3日決定,免去林嘉祥黨內(nèi)外職務。這對習慣于公平正義來遲的公眾來說,算是個好消息。
如果沒有視頻作證,林書記還真的可以什么都不記得了!拔揖褪歉闪,怎么樣?你知道我是誰嗎?我是北京交通部派下來的,級別和你們市長一樣高。我卡了小孩的脖子又怎么樣,你們這些人算個屁呀!敢跟我斗,看我怎么收拾你們!卑岩粋11歲的小孩子往廁所里拖,猥褻未遂后,面對家長的責問,還敢說出如此“牛氣”的話,“底氣”不可謂不足。李白喝酒喝出了“詩氣”,林書記喝酒卻喝出了“痞氣”,一頓酒便將自己平時偽裝的道貌岸然打回了原形,其酒后所作所為與其平時所思所想的區(qū)別,只是多了一點文學表現(xiàn)手法罷了。
林書記這一喝,也是喝出了官場的某些若隱若現(xiàn)的“潛規(guī)則”。關于官員酒后失態(tài)的新聞近年來是不少的。福建省漳州市安監(jiān)局副局長嚴建國飲酒過量后,侮辱毆打一女子,致其受傷住院。深圳市環(huán)保局環(huán)境監(jiān)察支隊副科長郭仲平酒后駕車撞倒一女子,不但不道歉,還誣蔑受害者是敲詐。俗話說“理直氣壯”,看這些官員“理”不直,“氣”還這么壯,那是因為他們認為其手中仗著的東西比“道理”還要厲害——老子有權力,所以“老子不怕!”。
在古代,老百姓稱官員為“父母官”,除了尊敬外,還有敬畏的意思。地方行政長官在其轄區(qū)內(nèi)擁有絕對的權力,說“馬”沒人敢說是“鹿”的。那時是不允許同時不存在自下而上對官員進行權力約束的,而且那時的官員沒有什么為“納稅人”服務意識,率土之濱沒有人和東西不是皇帝的。于是地方的老百姓有沒有“福”,全賴在“父母官”的品性是否純良上。
如今進入民主時代,在民眾心目中,老百姓與官員的關系,性質(zhì)早已發(fā)生了改變。比如以前是“官員管理百姓”,現(xiàn)在是“官員為老百姓服務”,因為“人民養(yǎng)活了你”,也就是說,官員手中的權力來自于老百姓,權力是為老百姓“造!钡模皇球T在老百姓頭上“作福”的。而現(xiàn)實中,參照以前的“老爺”模式做官的官員還大有人在,即使表面道貌岸然般的低調(diào),“潛意識”里還是有,就像林書記那樣喝點酒,就變成“顯意識”了。
“潛意識”也好,“顯意識”也好,這些問題出現(xiàn)的跟源在于,我們的民主話語很多時候只停留在說的層面上,而沒有落實在體制上。假如有一種可完全以制約官員權力的權力,假如有一種健全的自下而上的監(jiān)督機制,像林書記這樣的“牛氣”官員肯定會少些。這樣的話快被評論家們說爛了,但卻是“真知灼見”。當然,從“深圳高官猥褻女童事件”的被迅速處理,我們也看到了積極的一面,網(wǎng)絡輿論與媒體監(jiān)督推動社會進步的力量正逐漸強大,這是值得欣慰的地方。(作者:葉樹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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