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wǎng)10月9日電 中央黨校黨建研究專家葉篤初教授日前在接受《瞭望》采訪時指出,黨代會制度的組織法規(guī),對于召開大會全體會議和團組會議的組織工作進行了周密的規(guī)定,保證了會議的成功順利進行。人們在組織法規(guī)的各種細節(jié)之處,看到了中國共產(chǎn)黨對會議民主的獨特理解。
葉篤初教授說:我黨黨代會歷來都實行主席團制。其實質(zhì)是集體領導、集體工作、集體負責精神。比如革命勝利前夕,黨的七大召開時的主席團,具體負責組織大會各項具體事務工作,當時的中央政治局、書記處和中央軍委的日常領導工作照常進行。經(jīng)歷“文化大革命”后,主席團制正式確立始于黨的十二大。
十二大黨章第二十一條(現(xiàn)行十六大通過的黨章為第二十二條)規(guī)定,“每屆中央委員會產(chǎn)生的中央領導機構和中央領導人,在下屆全國代表大會開會期間,繼續(xù)主持黨的經(jīng)常工作,直到下屆中央委員會產(chǎn)生新的中央領導機構和中央領導人為止!倍泶髸飨瘓F則負責主持大會召開及大會各項事務。
也就是說,在黨代會召開期間,上一屆中央政治局、政治局常委和總書記繼續(xù)行使黨章賦予的權責,直到黨代會后第一次中央全會產(chǎn)生新一屆的領導集體,以保證權力的交接過程不出現(xiàn)任何空隙。
1982年討論黨章修改時,當年任中央政治局委員的胡喬木在回答新華社記者提問的時候說明:“這是為了從黨的章程上保證黨對經(jīng)常工作的領導在任何時候都不致中斷,這對于領導一個大國的政權的黨是完全必要的。”
黨代會主席團由黨代會的預備會議產(chǎn)生。預備會通過主席團的名單,確定各代表團(通常以地區(qū)及大的界別、部門如軍隊、中央直屬機關等劃分)名單,團長、副團長、秘書長和副秘書長等。按照慣例,主席團成員包括政治局委員和各個代表團的團長等。因此,主席團人員范圍比較大,甚至大大超出習慣上的領導層范圍,包括黨內(nèi)杰出優(yōu)秀人物。
主席團下設秘書處,設有秘書長和副秘書長。主要是在主席團的指導下,負責具體實施組織服務工作。秘書處下面還有聯(lián)絡處、服務處、交通處、保衛(wèi)處等很多處組部門。
各代表團也有類似的秘書處進行會務、服務、聯(lián)絡、文件等工作。其中,每個代表團都還有一個相對獨立的系統(tǒng)——專門的選舉工作辦公室,負責差額選舉或醞釀預選名單中的具體選舉事務。一般來說,各代表團的一位副團長會主管這個辦公室的工作。
另外,黨代會舉行全體大會時(團組會也如此)召開時,設有若干執(zhí)行主席,輪流主持大會,體現(xiàn)著會議組織上的民主性。作為長期觀察黨的代表大會制度、熟悉黨的歷史文獻檔案并親身經(jīng)歷過黨代會的老專家,葉篤初教授感慨地說,從這個細節(jié)可以看出,我們黨的代表大會(不包括“文化大革命”期間)的集體主義和民主主義精神。團結緊張、嚴肅活潑貫穿在整個會議的過程中。有人把黨的會議民主理解為全無章法,凌亂不堪,甚至推崇“吵鬧不休”、“拳打腳踢”,這是不對的,也是可笑的。對于黨代會中存在的認識差異,甚或提出不同意見, 都按照民主集中制的原則解決。我們黨從來沒有那種通過紛擾的方式來表達和解決的傳統(tǒng)。即使在個別歷史時段出現(xiàn)比較混亂的時候,允許以“投反對票”的方式來表達,而黨的大會決不會亂作一團?梢哉f,中國共產(chǎn)黨對于民主的把握有自己的“準星”和尺度。(楊琳 陳良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