黨內和諧對于社會和諧具有重要的示范和帶動作用,以黨內和諧促進社會和諧是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重要途徑。促進黨內和諧,一個關鍵環(huán)節(jié)是推進黨內民主,以黨內民主促進黨內和諧。近年來,四川省宜賓市科學把握黨內民主與黨內和諧的關系,在解決現實中存在的不利于發(fā)展黨內民主的問題、通過黨內民主促進黨內和諧方面進行了一些探索。
營造黨內民主氛圍。目前,一些地方和部門的黨內民主制度之所以貫徹執(zhí)行得不好,與黨內民主氛圍不夠有很大關系。個別領導干部官本位思想比較嚴重,表面上講民主,但遇有不同意見時,總是事前定調子、會上搞“集中”,以個人意志代替集體意志。而一些黨員缺乏民主觀念,有不同看法和意見時不敢表達,習慣于看風向、順大溜,放棄了自己作為黨員的權利。在這種氛圍中,很難有真正的黨內民主,也不可能有真正的黨內和諧。為了營造黨內民主的良好氛圍,宜賓市廣泛開展了黨內民主教育活動,提倡廣大黨員認真學習、貫徹、遵循、維護黨章,不斷強化黨內民主意識,在切實履行義務的同時充分行使和維護自己的權利。同時,積極探索發(fā)揚黨內民主的具體途徑,推行一把手末位發(fā)言制,要求集體決策討論和發(fā)表意見時一把手最后發(fā)言,努力營造黨組織集體和領導班子中不同意見平等討論的氛圍,鼓勵大家講真話、講實話、講心里話。實踐證明,這些做法有利于發(fā)揚黨內民主、促進黨內和諧。
落實黨內民主制度。在長期的革命、建設和改革進程中,我們黨形成了以民主集中制為根本的一系列黨內民主制度。特別是近年來,我們黨進一步強調黨內民主是黨的生命,在發(fā)揚黨內民主、維護黨員權利、加強黨內監(jiān)督等方面先后制定了一系列制度和規(guī)定。但在實踐中,個別領導干部沒有認真貫徹執(zhí)行黨內民主的各項制度和規(guī)定,影響了黨內民主的發(fā)展。為了落實好黨內民主制度,宜賓市按照集體領導、民主集中、個別醞釀、會議決定的原則,完善黨委內部的議事和決策機制,發(fā)揮黨的全委會的作用;明確規(guī)定議事和決策的形式,推行重大決策票決制,凡提交黨委常委會或全委會研究的事項,實行無記名投票表決制度;通過開展試點,積極探索黨的代表大會閉會期間發(fā)揮代表作用的途徑和形式;健全重大決策征求意見制度和黨員聽證會制度,在作出黨內重大決策前召開黨員聽證會,廣泛征求廣大黨員干部的意見。黨內民主制度的落實,有力地促進了黨內和諧。
提升黨員干部民主素質。黨內民主與黨內和諧,離不開制度保障,也與黨員干部的民主素質有很大關系。黨員干部民主素質高,政治意識、大局意識、責任意識強,敢于和善于發(fā)表看法和意見,黨內民主與黨內和諧就容易實現;反之,有關制度和規(guī)定的貫徹執(zhí)行就可能變味走樣,也就談不上黨內民主與黨內和諧。著眼于提升廣大黨員干部的民主素質,宜賓市重點抓了以下幾項工作:一是要求一把手帶頭發(fā)揚民主。對一把手履行職責特別是進行重大決策和決定重要人事任免作出明確規(guī)定,促使其增強民主意識,避免個人專斷。二是開展學習教育。在黨員干部教育培訓中融入發(fā)展黨內民主的內容,引導黨員干部增強履行義務和行使權利相統(tǒng)一的意識和能力。三是加強監(jiān)督檢查。把貫徹執(zhí)行黨內民主制度的情況作為考核評價黨員干部工作業(yè)績的重要內容,定期進行監(jiān)督檢查,對做得好的給予褒獎或加以重用,對做得不好的進行批評教育,對違反黨內民主制度和規(guī)定的作出組織處理。
(作者:姜華,為中共四川省宜賓市委常委、組織部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