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眾議院11日經過表決通過一項議案,決定對緬甸高品質寶石和天然氣出口等對外貿易項目實施制裁,同時對緬甸政府領導人的資產實施凍結,并禁止其本人和直系親屬利用美國設在第三國的金融機構。
這一決議明顯強化了美國對緬甸的制裁。美國政府曾于2003年8月宣布對緬甸實施經濟制裁。自今年9月緬甸局勢出現(xiàn)動蕩以來,美總統(tǒng)布什兩次宣布對緬甸實施新的制裁,措施包括凍結緬甸政府和一些官員在美國的資產、禁止美國公司或個人與受到制裁的緬甸官員進行商業(yè)往來、嚴格控制對緬甸的出口和禁止向緬甸官員發(fā)放赴美簽證等。
9月,仰光和緬甸其他一些地方的部分僧侶和民眾走上街頭示威游行,要求降低物價,改善民生,實現(xiàn)民族和解等。緬甸總理登盛11月在東盟會議期間表示,當前的緬甸局勢屬于緬甸的一項內部事務,緬甸自己完全有能力處理好。(記者趙毅 李學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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