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為市民買房主要考慮對象的期房,在市政府于2005年3月1日實施“期房限轉”后,曾一度銷聲匿跡。但隨著政策的淡化以及市民對期房的熱衷,近段時間,期房交易又逐漸活躍。而市場轉暖后,一些賣方毀約造成買方巨大損失的現象,也逐漸嶄露頭角。有關人士表示,購買期房存在巨大風險,市民不能再熱衷了。
賣方毀約 購買者有苦說不出
說起賣方毀約,現階段樓市就經常發(fā)生這樣的事情。而下面姜女士所碰到的,只是個案而已。
市區(qū)姜女士目前在下呂浦已有一套住房,由于她對自己目前所住的房子,不是很滿意,于是就有了想重新購買一套房子的打算。由于對房子套型和品質等特殊的需求,她只能將目光投向并不能馬上辦理過戶手續(xù)的期房。
上月中旬,經過前期的市場考察,她將目光鎖定在位于市府路27號地塊、目前還沒交付使用的安置房。在看中其中一套位于5樓的期房后,其很快與房東談妥了以每平方米9600元的價格成交,當場付了兩萬元定金。但由于當天是雙休日,并不能辦理委托公證等手續(xù),所以雙方約定在過后的第一個工作日辦理相關手續(xù)。
根據常規(guī),這樣的成交程序,一般是不會出問題的,但事后房東的毀約,讓姜女士愛莫能助。就在第一個工作日的早上,房東打電話過來,說房子原來的價格賣虧了,現在不賣了,愿意退回2萬元定金以及另外支付2萬元違約金。房東的主動,著實讓她摸不著頭腦。
后來,姜女士一打聽期房買賣不受法律保護,所以也就自認倒霉了,接受了房東的要求。
據記者了解,房東寧愿支付違約金也不賣房的現象,目前正逐漸增多,并成為當前樓市的一景。
購房者 加強風險意識很重要
不難理解,房產交易不受法律保護,這樣的事可不多見。那么購買期房會有哪些風險呢?
市房管局有關負責人認為,2005年3月1日,市政府根據上級部門的有關規(guī)定,出臺了“期房限轉”的規(guī)定,其主要目的,就是通過此項政策,達到抑制此前炒房過度、促使房地產市場健康發(fā)展的目的。很顯然,不受法律保護的房產買賣,就會存在巨大的風險!白畲蟮娘L險,就是所購買的房產過不了戶,房款打水漂。”房管局有關負責人鄭重其事地說。
浙南律師事務所律師尹航在接受記者采訪時也認為,前些年,他們經常接到有關這方面的法律咨詢和案件:如在市區(qū)房產市場處于高位時,一些購買安置期房的市民,常被原來房東要求另外加錢,才肯協(xié)助辦理過戶的事情。最后大部分購房戶只能滿足原來房東的無理要求,才將手續(xù)辦好。
吃過這種虧的市民,現在比比皆是。尹航認為,即使普通商品房的委托公證,其合法性現在在法律上還是有疑問,并不能真正代表過戶程序辦理完畢。像這種公證,只能在雙方都無異議的情況下,其成交才算牢固。
同時,有關人士也認為,由于期房都是轉了好幾手的,當這種期房出現延期交房、產權面積糾紛等問題時,其維權難度也將增加。顯然,購買期房的風險,已完全在市場顯露出來。購房者也不能完全聽信中介公司的一面之詞,應對風險有充分的考慮。
期房價格常有“虛火”
有關人士表示,期房除了有產權過戶風險外,另一個是它的價格常很難反映其真正的市場價格。
市房屋交易產權登記管理中心相關負責人認為,之前一些大的期房樓盤附近,往往也是中介門店集中的地方。有些中介門店就是沖著期房炒作來的,如一些人一口氣炒作多套期房,然后“打包”到中介公司掛牌。而在我市推出“期房限轉”政策后,大批這樣的“紅牌子”倒閉就是一個佐證!≡撠撠熑苏J為,在目前市場上,期房轉讓量過大的危險性是不言而喻的。期房轉讓量過大,意味著供給與需求中的轉手率過高,會導致市場供求信號失真,同時其中如有炒作行為,就會刺激房價上漲。如果這個時候市民購買期房,其價格往往也不是真實的表現。他建議,盡管期房在住宅品質上,較一些現房好很多,但目前很多新現房及二手房多處較熱鬧區(qū)域和城市中心區(qū)或較成熟商圈內,具備交通、名校、醫(yī)療、商業(yè)效應等特點,市民不應該只將目光停留在期房上,擴大選擇范圍才是上策。(馮章國)